※ 引述《Vett (Vett)》之銘言:
: 曾嫌律師會用美國籍要求直接遣返嗎!?
: 那個警察就算再黑 也不能奪人性命吧
: 是不是外國人在台灣殺警察可能全身而退的八卦呢!?
笨笨der
在美國殺警察的話
你不應該問有沒有罪
而是要問你能不能活著上法院接受審判
只要是殺警嫌犯
保證都是長槍,直升機,好幾台警車,警犬一起出動
最好的情況是直接被捕
然後在警局裡被圍毆
最差的就是你走在路上不小心手插口袋
然後員警用你想拔槍當理由
直接開槍把你打成蜂窩
台灣根本太保護嫌犯
像前天有則新聞
有個男的喝酒拿刀在公園恐嚇老人
警察到場還想打警員
結果被員警打倒又踢了一腳
然後今天新聞報說該名員警被記小過
因為執法過當
靠 這簡直太扯
在國外的話,這男的早就被警察打個半死了
多踢一腳而已,很便宜他了好嗎
難怪台灣的警察只會龜縮 掃地
等死人了再來收拾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