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殺警富少律師 王文洋、憲哥都找他打官司

作者: h959 (會計與人生)   2014-09-16 08:01:48
1.媒體來源:
apple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28歲富少曾威豪與22歲女友劉芯彤,涉撂50名小弟在知名夜店SPARK外,活活將刑警薛貞
國打死,事發後,2人自行投案,委任律師李文中趕到警局時,脫口說「這一切都是誤會
」,並代2人否認有教唆毆打警察,引起網友痛批「傻眼」、「這就是台灣的黑心商品」
,但也有人解釋,律師的職責就是要為委任方服務,不應對律師發言做出情緒化評論。
李文中是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執業已經24年,包括王永慶二房長子王文洋、中華民
國跆拳道協會理事長許安進、購物專家利菁、綜藝大哥吳宗憲還有王又曾的兒子王令一等
名人都找他處理官司。
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病逝後,家族爭產、認祖官司紛擾不休,王文洋都是找李文中幫忙
打官司,爭取王永慶上千億的遺產。許安進3年前被指控脅迫跆拳好手楊淑君撤回在國際
運動仲裁法庭對世界跆拳道總會的控訴,許因此控告協會前理事長陳建平誹謗,當時也是
找李文中幫忙處理。
李文中這次因接受曾威豪、劉芯彤委任替其辯護,遭到非議。有網友分析,對律師來說,
賺錢最重要,其次是打知名度,最後才是當事人的權益;另有多人不解為何要幫曾威豪辯
護,對此有一網友指出,殺人罪為強制辯護案件,若沒律師辯護,法官就不能判刑,但也
有網友反駁「法院有公設辯護人,不至於無法審判」。還有一人指,律師跟各行各業沒什
不同,不高尚也不低賤,沒人喜歡自己的職業被攻擊,盼網友理性。(法庭中心/台北報
導)
3.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915/470110/
4.備註:
作者: sophia810413 (Seth.)   2014-09-16 08:02:00
勝者就是正義!!
作者: wcontainer (watercontainer)   2014-09-16 08:02:00
富少律師?
作者: thanos (thanos)   2014-09-16 08:03:00
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作者: Kyo5566 (嘔嘔嘔嘔嘔)   2014-09-16 08:04:00
律師費叫他自己花 憑什麼用公設辯護人
作者: ctx705f (鍵盤小妹)   2014-09-16 08:05:00
古美門:
作者: discoby (黑皮)   2014-09-16 08:05:00
放他媽的狗屁律師能瞎掰 睜眼說瞎話 大家就可以批評你維護犯人的權益 我們維護社會良知
作者: bryansun   2014-09-16 08:07:00
律師應該是正義的,法院不應該提這種人請律師..直接判他死刑即可..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4-09-16 08:09:00
味丹少東當初怎麼不找他?
作者: fukoff (譙古十三號)   2014-09-16 08:10:00
律師:我有家要養
作者: reil (REIL)   2014-09-16 08:15:00
神豬的學長輔大法學士
作者: decadeW (好累)   2014-09-16 08:17:00
如果為了錢什麼都說得出來 律師跟騙子有什麼兩樣
作者: fukoff (譙古十三號)   2014-09-16 08:18:00
律師就是騙子啊 但他們會說服自己 不知者不算騙你沒問我沒說 你問了我換句話說 我也沒騙人
作者: gfneo (gfneo)   2014-09-16 08:19:00
律師為誰服務沒話可說,但老是說出白痴辯駁就該被批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9-16 08:23:00
律師就法庭傭兵啊,他的任務是打贏官司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09-16 08:24:00
律師是西方制度下的產物 由於錯誤的觀點導致錯誤的制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9-16 08:24:00
辯駁如果有助於減刑甚至脫罪,就一點都不白癡了
作者: MasamuneDate (伊達政宗)   2014-09-16 08:26:00
正義?誰代表正義?美國是正義?正義沒這麼廉價,輪不到你來代表
作者: go371211 (根本狗)   2014-09-16 08:29:00
古美門:
作者: encorej77107   2014-09-16 08:33:00
---------------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作者: Leeng (Leeng)   2014-09-16 08:38:00
阿拉伯有句諺語
作者: 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   2014-09-16 08:48:00
最髒的還是政府機關,為了怕公務員被記過,不願賠5000塊,反而花5萬去請律師打國賠官司,且打這種官司比小學作業簡單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2014-09-16 08:51:00
不然你去考啊!放大絕
作者: powderzhon (半夜12點的4000M)   2014-09-16 08:53:00
等你哪天被案子纏上就不要找律師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4-09-16 08:58:00
所以樓上的論點是5萬以下國賠案只要民眾主張,都不用透過法院去判斷,應該要直接賠?還是要交給閒閒沒事做的承辦人整天跟著跑法院
作者: fffffffox (狐狸)   2014-09-16 10:01:00
去租艾爾帕西諾的[魔鬼代言人],你就懂律師是幹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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