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te3858 (note)》之銘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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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雖然不算很多,但是在颱風中能有這麼多人也還是相當出人意料,
: 前幾天才看到黑牌幼教師打孩子的新聞
: 即使今天是颱風天,還是想要站出來表達我的立場,請不要讓想要節省人力成本的私幼業者與立委修法,讓最基本的大班有一個幼教師也廢除了。
: 今天我們坐在這裡,是為了我們的下一代。
幼教修法在吵什麼?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tJuFjuRwJE&sns=fb
她們需要支持!
https://www.facebook.com/aecer.org
業者得利?──《幼照法》修法背後的真相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1421
提案修法立委名單
http://0rz.tw/23JDj
提案的修法內容如下:
1、該提案針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8條,提出刪除「五歲班需有一人以上為幼兒
園教師」,即幼兒園中二至五歲幼兒的班級皆不需置教師,此舉將降低幼兒受教品質,
合格幼教老師工作機會大減,甚至自然消失。
2、該提案針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5條,提出「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當現
場有教保服務人員時,可協同教學,不受『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不得在幼兒員從
事教保服務』的限制」。如此會使得各種不了解幼兒身心發展與學習特性的人得假借名
義進入幼兒園,已經違反原來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訂定服務人員資格保障教保品質的原意。
修法後會變怎樣?
業者不肯花請幼教老師的錢,因為要業者想要cost down,因此遊說立委修法「刪除五
歲班需有一人以上為幼兒園教師」,讓園所以後可以在「合法」的情況下,用相對較
少的薪資請教保員就好,孩子的受教權沒有人在意。
第18條修法成功後,未來將沒有幼教老師,幼兒園全面「托兒所化」,教保品質將全面
下降,那幼托整合和新課綱的努力就付諸流水了
重點:私幼老闆要cost down所以不想聘用薪水較高的幼教老師,業者要把cost down
合法化。
雖然某D如果當選台北的天龍人們會難過一陣子,但....如果這個法修過了,未來我
們的小孩,可能就要被不是老師的老師教導了。
所以....分點注意力給今天在凱道上的老師們!!!!
她們今天在那裡靜坐,明天還得去學校帶小朋友,然後私幼的老師可能一個月領不到
30K,中南部地區的老師甚至不到25K,但她們得工作12個小時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