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922003965-260405
水湳夜市擅收費 市府要求退費
2014年09月22日 16:44
中市某夜市業者舉辦明華園演出活動,傳向攤商收活動費。中市文化局長葉樹姍今天說,已
要求業者退費,否則要負法律責任。
中市水湳經貿文創觀光夜市業者邀請明華園演出,請台中市府文化局協助,並傳出夜市業者
向攤商收取辦活動經費,引發部分攤商對「不樂之捐」不滿。
台中市議員劉士州今天在議會質詢時指出,夜市業者向攤商收取舉辦活動經費而引發爭議,
原訂昨天在夜市舉行,因鳳凰颱風來襲而暫停,讓掛名活動主辦單位的台中市文化局也惹非
議。
文化局長葉樹姍答覆指出,文化局得知後,立即與水湳經貿文創觀光夜市業者停止合作,並
要求業者退費給攤商;業者已在上週具結保證,將全數退還收費並提供退費證明,若未完成
退費,將負起全部法律責任。
葉樹珊表示,夜市業者要求市府掛名當主辦單位,並將活動納入年度「傳統藝術巡演」活動
,以吸引更多人潮;文化局基於城市行銷等考量而同意掛名,其實,台中市府只扮演邀請介
紹人的角色,活動經費、聯繫等事宜,都由業者與明華園自行接洽。
葉樹姍說,台中市傳統藝術巡演活動每年都有民間單位請市府扮演平台角色,協助邀請表演
單位演出,水湳經貿文創觀光夜市業者未事先取得夜市攤商同意,就額外向攤商收取舉辦活
動經費,才引發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