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現在
都是別人害他的
沒有執照 是公司跟香港政府不要求
自己的基金賣金衛股票 是他們基金的問題 不是他的問題
而且是你們自己不賣的 怪誰?
財產申報 他已經依照法律公布了
科文哲這樣公布不是真的 因為沒有依法由政府驗證
他這樣是為了掩蓋弊案
總而言之 為麼他要做法律沒規定的事?
不然法律規定給我看?
大家都錯怪他了
"我有錢 所以我不會貪汙 沒有人比我更有錢了 誰能賄絡我?
我賺了多少錢? 法律沒規定要公開 公開就違法了"
科科
我錯了 請連p原諒我
原來連勝文的標準就是如此
依法 鄉民都應該對連勝文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