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hatthefuxk (到底是葡萄柚還是香蕉)》之銘言:
: 就讓上第二個禮拜倫理學的小弟我來回應一下好了
: 我也沒修過邏輯
: 不過基本上倫理學教到現在也還沒有什麼艱深的邏輯
: 教的也是蠻清楚的不太會有什麼問題
: 他很喜歡說小故事
: 諸如他修邏輯都99分之類等等的
: 我是沒有太關注他公開說了什麼啦
: 不過他也常常會說網路鄉民根本沒弄懂他的意思
: 例如上禮拜上課他就澄清了:
: (記錯請包涵我沒發摟這件事)
: 他說別人不能判定柯文哲有沒有罪
: 是因為他認為你不能判定他是無罪
: 也不能判定他是有罪
: 所以你要說他無罪他就會質疑你
: 同樣的
: 你說他有罪他也會質疑你。
: 諸如此類的評論也是常有的
: 不過他教的蠻清楚的我也沒有很想管他怎麼樣了
我想火旺老師想說的是這樣的,
根據無罪推定論,任何人不可以在法院還沒有做宣判的時候就判定一個人有罪或無罪。
就像金衛TDR,在法院還沒審判完成前,我不能說連P在這件事上是有罪的
同理,MG149的CASE,我們也不能說柯P是無罪的。
很多人因為不像我,是教邏輯的,
所以很容易就會陷入一種柯P是無罪的,但是連P卻是有罪的錯覺。
因此,學過邏輯的我們,要去懂的去質疑,這種柯P是無罪,但是連P卻是有罪的錯覺
透過邏輯,
我們才能反向思考,柯P是有罪,連P是無罪的可能性。
因為在法院還沒定之前,有罪無罪是沒有定論的
故,柯P在MG149上無罪這件事情,我們要好好的去質疑,
而金衛TDR上,連P的無罪可能性也不能忽略。
在這裡,我並不是要強調,柯P有罪,連P無罪
有罪無罪並不重要。
我要強調的是,台北市的選民應該懂得分辨,
一個候選人的能力,與他的清廉。
一直強調柯P無罪,但連P卻是有罪是沒有意義的。
作者:
kraven (昏昏欲睡)
2014-09-24 00:54:00不排除馬英九不是白痴的可能性
作者: usaku (眼淚) 2014-09-24 00:54:00
把柯P跟連勝文名字對換就不同論點
要強調清廉 但下一句說不用管有沒有罪????????台大??
不要又說我們誤會火旺,因為火旺大師的邏輯本來就如此
作者: buddar 2014-09-24 00:57:00
他是把人教傻了吧?不須扯那麼多,就事實來説,一個敢攤開
作者: firose (guest也是也是也是也是也) 2014-09-24 00:58:00
XDDDDDDDDDD
作者: buddar 2014-09-24 00:58:00
繳稅、競選經費等單據,一個説謊、什麼都不敢公佈,就事實來説有需要扯那麼遠嗎?
作者: firose (guest也是也是也是也是也) 2014-09-24 00:59:00
他是反諷法啦
作者: Bolty ( ) 2014-09-24 01:01:00
講明就是標準不一,對柯以有罪角度切入,對連卻以無罪出發
作者:
saladim (殺拉頂)
2014-09-24 01:04:00狗屎 無罪推定是判決未出來是"無罪" 不是未定論
作者:
tokyoto (東京京都)
2014-09-24 01:07:00火旺 是你?
作者:
LWK (LWK)
2014-09-24 01:08:00沒判決前都要視為無罪,很難懂???
作者:
dtlove17 (About Time)
2014-09-24 01:14:00哈哈
作者:
maplefff (maplefff)
2014-09-24 02:12:00XDDDDDDDDDD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