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揮刀 「殺她,我想永遠占有」
【聯合報╱記者李奕昕/台北報導】
2014.09.24 03:02 am
「女友專屬自己,不能讓別的男人碰;我想要永遠占有她。」當街殺死林姓女友後自殘的張
彥文,前夜接受警詢時供稱,原想當女友面自殺,後來求和遭拒才下殺手,行凶後親吻對方
私處是 為了「重溫感覺」。
他提到兩人感情與互動時,情緒起伏略大,但卻語氣冷靜地鉅細靡遺交代行凶過程,提到「
想永遠占有」的行凶動機,讓辦案人員不寒而慄,員警甚至禁不住說「感覺毛毛的」。警方
昨天依殺人、恐嚇罪嫌將他送辦。
張彥文供稱,出遊日本前一周,女友告知要回嘉義老家,當天他在兩人同居處樓下,撞見女
友跟一名年輕男子並肩而行;他翻看女友記事本,想確認是否像往例一樣記載「回家」,卻
看到當天只寫了英文字母「K」。他認為K是該名男子代號,懷疑女友移情別戀,但女友卻
稱K是指和朋友去KTV唱歌。
「我深愛她,發生這種事,我對不起女友及雙方家長。」張彥文痛哭說,會計事務所月薪四
萬元,兩人出遊多是自己埋單,四十萬元積蓄幾乎花光,為了去日本,還向父母借款十萬元
,想不到仍無法挽回這段愛情。
他說原想自殺,看到女友後,請求對方陪自己「好好玩一天」,女友斷然拒絕,還出手推他
說「不要」,讓他情緒失控。據指出,張彥文父母昨天欲至醫院探視兒子,發現大批媒體守
候不敢進入,他哥哥入院陪伴時頻說「對不起」。
據女方家屬說法,兩人出遊日本時,張涉嫌強拍裸照,檢警已查扣他手機及電腦釐清有無裸
照,並調查是否性侵。
【記者林志函/台北報導】法律扶助基金會昨天發聲明表示,法扶考量人民初犯重罪遭檢警
偵訊,因不熟悉偵訊程序而恐懼、無法自由陳述,開辦「第一次檢警偵訊律師陪同到場專案
」,法扶律師陪同犯嫌接受警詢、檢方複訊及羈押庭後,就會解除委任。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9/89557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