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揮刀 「殺她,我想永遠占有」
【聯合報╱記者李奕昕/台北報導】
2014.09.24 03:02 am
「女友專屬自己,不能讓別的男人碰;我想要永遠占有她。」當街殺死林姓女友後自殘的張
彥文,前夜接受警詢時供稱,原想當女友面自殺,後來求和遭拒才下殺手,行凶後親吻對方
私處是 為了「重溫感覺」。
他提到兩人感情與互動時,情緒起伏略大,但卻語氣冷靜地鉅細靡遺交代行凶過程,提到「
想永遠占有」的行凶動機,讓辦案人員不寒而慄,員警甚至禁不住說「感覺毛毛的」。警方
昨天依殺人、恐嚇罪嫌將他送辦。
張彥文供稱,出遊日本前一周,女友告知要回嘉義老家,當天他在兩人同居處樓下,撞見女
友跟一名年輕男子並肩而行;他翻看女友記事本,想確認是否像往例一樣記載「回家」,卻
看到當天只寫了英文字母「K」。他認為K是該名男子代號,懷疑女友移情別戀,但女友卻
稱K是指和朋友去KTV唱歌。
「我深愛她,發生這種事,我對不起女友及雙方家長。」張彥文痛哭說,會計事務所月薪四
萬元,兩人出遊多是自己埋單,四十萬元積蓄幾乎花光,為了去日本,還向父母借款十萬元
,想不到仍無法挽回這段愛情。
他說原想自殺,看到女友後,請求對方陪自己「好好玩一天」,女友斷然拒絕,還出手推他
說「不要」,讓他情緒失控。據指出,張彥文父母昨天欲至醫院探視兒子,發現大批媒體守
候不敢進入,他哥哥入院陪伴時頻說「對不起」。
據女方家屬說法,兩人出遊日本時,張涉嫌強拍裸照,檢警已查扣他手機及電腦釐清有無裸
照,並調查是否性侵。
【記者林志函/台北報導】法律扶助基金會昨天發聲明表示,法扶考量人民初犯重罪遭檢警
偵訊,因不熟悉偵訊程序而恐懼、無法自由陳述,開辦「第一次檢警偵訊律師陪同到場專案
」,法扶律師陪同犯嫌接受警詢、檢方複訊及羈押庭後,就會解除委任。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9/8955702.shtml
作者:
kgb1019 (小凡)
2014-09-24 09:21:00月入40K 再交就好了...真的瘋了
作者:
SpadeR (㊣鍵盤人生勝利組㊣)
2014-09-24 09:22:00呵呵 那幹嘛不殺了自己 讓對方永遠擁有???
作者:
sionxp ( )
2014-09-24 09:22:00兩億考慮看看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4-09-24 09:22:00法扶那個明顯是針對某報寫的故事XD
作者:
LimYoHwan (gosu mage)
2014-09-24 09:23:00為啥台大只有4萬?
作者: RIP5566 2014-09-24 09:23:00
死凶宅
作者:
wnglon (冷面笑匠)
2014-09-24 09:23:00女方還願意花得下去這40萬 還願意上床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4-09-24 09:24:00快鍘了他
作者:
walhalla (walhalla)
2014-09-24 09:24:00真是個廢物,都快30了才存40萬~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4-09-24 09:24:00翻筆記本那個就XD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4-09-24 09:24:00所以薪水真的4萬元
都是他單方面的說詞 女方現在也不可能反駁 他自己胡
作者:
wnglon (冷面笑匠)
2014-09-24 09:25:00他們本來就是男女朋友 還同居 翻筆記這是女生也會做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9-24 09:25:00垃圾... 講話擺明避重就輕挑對自己有利的講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4-09-24 09:26:00所以初次重罪不管家裡有沒有錢 法扶都可以幫?
作者:
wnglon (冷面笑匠)
2014-09-24 09:26:00女生方應該想分就分 為何還要去這日本行 為何還要跟男上床
女方心態當然是不花白不花 投資失敗的責任當然在男方
作者:
wnglon (冷面笑匠)
2014-09-24 09:27:00給機會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4-09-24 09:27:00他老爸能知道這個 知識還挺廣的
作者:
NaaL (Skyline)
2014-09-24 09:27:00腦補王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4-09-24 09:28:00推第一行上色 土耳其藍底配白字 不錯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4-09-24 09:28:00是跟爸爸借的還是跟爸爸要的啊?..
作者:
iam0718 (999)
2014-09-24 09:28:00死人不會說話
作者:
CYL009 (MK)
2014-09-24 09:29:00那筆記本...是學軍隊衛哨出入登記簿的嗎 = =
作者:
wnglon (冷面笑匠)
2014-09-24 09:29:00會摸摸鼻子阿 但當下心裡頗幹 心靈創傷 恐要療養幾年是男人只能同情 但不能鼓勵犯罪行為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4-09-24 09:30:00鍵盤推測他一定會說他都是靠自己賺的..沒有靠爸..
作者:
D900 (Nikon)
2014-09-24 09:30:00法律扶助法第14條,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作者:
D900 (Nikon)
2014-09-24 09:31:00於審判中未經指定辯護人,無須審查資力
作者:
D900 (Nikon)
2014-09-24 09:32:00但擴及偵查亦無須審查資力,有待斟酌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9-24 09:33:00靠邀,這樣好像不會被判死刑
作者: BigCat 2014-09-24 09:35:00
哭P
作者:
xman262 (內湖中信兄弟)
2014-09-24 09:41:00幹 去吃屎啦
作者:
fallen01 (優質不OP)
2014-09-24 10:01:00垃圾
作者: bhn91 2014-09-24 10:20:00
台大怎麼可能只有40k ???
作者: t0241682 2014-09-24 10:27:00
真的很變態。死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