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臉書罵蔡正元「不要臉的髒東西」 判罰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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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4 18:35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立法委員段宜康,針對太陽花學運期間立法委員蔡正元在政論
節目上與台大學生吳崢的辯論,在臉書上指涉蔡正元是「不要臉的髒東西」、「一頭撞死
在主席台前算了」,蔡正元自訴控告段宜康公然侮辱,台北地院今判處段宜康罰金5000元
,可易服勞役5天。可上訴。
蔡正元指控,他今年4月7日參加電視台談話性節目時,與扣應民眾針對太陽花學運議題辯
論,引發熱烈討論,同月9日段宜康即在臉書塗鴉牆留言指出:「蔡正元最難看是強詞奪
理,強詞奪理還講不過年輕人,星期五重開院會,一頭撞死在主席台前算了!影片我看了
五次,太好笑了。同學,打了不要臉的髒東西的臉,記得要洗手啊!」蔡認為段宜康的辱
罵已貶抑他的人格、名譽和社會評價,自訴控告段宜康公然侮辱。
段宜康不否認這段文字是出自他手筆,但反駁稱這段文字,是根據網路即時新聞「蔡正元
辯輸吳崢,網友:神打臉」所做的評論,他的文中並未指述蔡是不要臉的髒東西,而是以
幽默、詼諧方式進行合理評論,可受公評,應屬受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但法官認為,依照段宜康的詞句結構,顯已指明罵的對象就是蔡正元,「不要臉的髒東西
」寓含「不知羞恥、不潔」之意,足以使被罵者感到難堪與屈辱,法官認定段宜康未能理
性溝通,為宣洩情緒而謾罵,以空泛的攻詰言詞惡意毀損蔡正元名譽,不屬言論自由保障
範圍,判他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