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uce (洛神)
2014-09-25 22:05:39這些錢的來源跟贈與
是否應該說清楚~講明白!?!?
檢調當年連扁孫都發傳票了
為什麼連孫都沒事.....
何況是否為洗錢用人頭帳戶都可以懷疑~~~~
不然你連先生就蓋間帝寶XX宮
你名下就一台破車..然後錢都拿進XX宮董事會
自己來當董事長~
聽起來還比較名正言順
※ 引述《operja (風花冷月)》之銘言:
: ※ 引述《fenixray (ash)》之銘言:
: 如果以爺爺奶奶爸爸媽媽每年贈與220萬(101年之前是110萬)
: 就不論股票的漲跌 看起來應該是沒有違法
: 其實我比較在意的是【連剩文】增加的財產...
: 五年左右增加超過2000萬 光現金部分是1300多萬
: 如果是老爸老媽用贈與的部分 好像也合理
: 可是【剩文】本人是說他自己創業致富耶
: 如果不是用贈與的部分 那現金1300多萬 應該是【努力】賺來的
: 那應該要有扣繳憑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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