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Nownews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幼教女師遇刺驚恐眼睛瞪大未闔上 檢驗屍:死不瞑目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大街上狠砍女友41刀致死、被稱為「台大宅王」的張彥文,23日晚間被依殺人、強制猥褻
、侮辱屍體等罪裁定羈押。張彥文在偵訊時,不斷將感情生變的原因歸咎於女方劈腿,他
竟然帶著膠帶和潤滑劑,到林姓女友住處埋伏並意圖性侵。檢警在勘驗林女屍體時,發現
她死後睜著大眼、眼皮也未闔上,似乎訴說自己「死不瞑目」。
張彥文狠砍女友致死,檢警調查發現,他曾傳偷拍對方的裸照給女方,恐嚇逼做「分手砲
」,但對方拒絕,張男竟老羞成怒放話「殺妳全家再同歸於盡」。林女原本在西松國小附
近租套房,但該屋是張男所承租,林女和對方分手後,張男屢屢恐嚇她,讓她心生畏懼,
加上有人建議下,讓她決定搬家徹底斷絕關係。
張男還供稱,16日林女因為感冒請他幫忙買藥,讓他誤以為對方還需要他,覺得復合有望
,但女方之後又表現冷漠,甚至還說出「連朋友都不要做」,讓他備感失望。因此案發前
2天,他又再度潛入屋內,當時女友不在,他便在便利貼寫下「我選擇愛人,最後卻受了
傷害;早知結局如此,不如別相遇。」
據悉張男行凶後,還把林女身著的短裙褪下,檢方也採集下體檢驗,以釐清是否有侮辱屍
體。張男的怪異行徑令人十分不解,但他供稱先前和女友求歡時,想親她下體或替口交都
遭拒,他認為既然已經殺了女友,認為人就是他的,下體也是,既然生前女友不讓他做,
死後一定要來一次,並稱說「這是跟她吻別」。
但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林女本身就有一對圓圓的可愛大眼,但她遇刺之時,疑似太過
驚恐導致眼睛瞪大,檢方驗屍後發現,林女死後仍睜著大眼,眼皮並未闔上,似乎在訴說
自己「死不瞑目」。
3.新聞連結:
http://ppt.cc/IUOQ
4.備註:
*[1m(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