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mrfarm (義得仁和滅菌槽)》之銘言:
: Apple不是很敢爆,什麼都敢講嗎?
: 但感覺碰到柯文哲的新聞,apple就打很大力,標題都是"柯P被爆XXX"
: "柯文哲疑似XXX".
: 譬如說這兩天科文哲被竊聽,竊聽對手陣營在民主國家是大忌吧.
: 但apple的標題是
: "柯營稱遭竊聽 爆串供MG149"
: 啊是真的串供嗎?重點是在被竊聽吧,但apple這樣寫,讓只看標題不看內文的基本盤,
: 馬上就會認為:"就說MG149有問題吧,果然串供."
: 但對連勝文就超級友善,先說金衛TDR, TDR爆出來以後apple仍然屁都不放,
: PTT手動置底了快一周,nownews先爆了以後,過兩天apple才跟進.
: 但標題都是連勝文如何澄清
: ex:
: "連勝文宣示:金衛TDR只要賣1股就退選"
: "沒賣金衛TDR 連勝文:開會通知單可證明"
: "網友疑金衛TDR持股減少連營駁:張冠李戴"
: 相較柯文哲,連勝文的新聞,蘋果在標題上會先放上連的自清動作.
: 營造一種:"我都是被陷害的"氣氛.
: 然後連勝文的網軍被抓到這件事,apple更誇張了,
: 報導只寫網軍怎樣被抓到,同一IP有多少人...
: 但完全不寫網軍是誰家的喔
: ex:
: "一大串肉粽 500網軍名單曝光"
: "BOT網軍破解法找到了! 網路推爆"
: "帳號部快查IP 八卦版網軍被起底"
: 重點網軍是誰家養的吧,標題不寫,內文也是沒有提喔.
: 這麼遮遮掩掩,apple為什麼要對連家這麼禮遇呢???
http://goo.gl/u4XQzj
2014年的2月25日事件...
從原先連戰差點被法院認證打老婆到最後連家獲得保護傘,apple真的很笨
很多人都以為壹週刊很精明,可是我就知道他很笨,笨到會相信一紙連家的承諾,以至於
向連家賠款已達一千一百萬元。
連家七年來,從壹週刊取得一千一百萬元,只比連勝文宣布如果當選台北市長,他要捐出
四年薪資共計一千二百萬元,要少一百萬元而已。這驚人的金額應該已創下媒體單獨賠單
一家族的最高紀錄,而且有可能還會繼續創新高,超越連勝文的捐款。
這張應該可以列入驚奇紀錄新聞史的協議書,是發生在西元 2006 年,壹週刊報導《驚爆
連戰打老婆》,遭連戰女兒連惠心提告。
這件官司一審判決,壹週刊還是勝訴的一方,但連戰出面,表明連家只需要平衡報導,有
刊出書面回覆的機會,因此壹週刊和連惠心就共同簽訂協議書,解決這起可能曠日廢時的
官司。
依據法院已公開的判決書 96 年度訴字第 5085 號判決文揭露,雙方在協議書第 2 條、
第 5 條分別約定:
「甲方(即被告裴偉、壹傳媒公司)出版之壹週刊於日後,如擬報導乙方(即原告)、乙
方父母、乙方配偶或乙方弟妹之相關文章時,甲方應先與乙或相關被報導者求證所述事件
,如乙方或被報導者提供書面回應,甲方應以適當篇幅忠誠反應該書面所陳述內容之精神
」
「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書任一條款時,未違約方除得依法律途徑訴請解決爭議
外,違約方亦同意給付他方 200 萬元以為懲罰性違約金。」
這紙協議書的對手如果換上別人,壹週刊算聰明,因為查證本來就是記者天職,如果沒有
向當事人查證,官司打輸了,算自己活該。
可是,協議書的主角換上連家,那知連家比你還聰明,壹週刊就吃了很大的悶虧。
第一,連惠心的協議書把連家包括連戰、連方瑀、連勝文等,都納入了保護傘。
第二,協議書只寫明壹週刊的查證義務,卻沒有規定連家應有配合查證的回應義務。
結果就是協議書簽訂後,別的媒體都可以找到連惠心或連勝文,但對壹週刊來說,連家就
像「失聯人口」,記者再也找不到連勝文或連惠心來查證新聞。
壹週刊被迫退而求其次,向連家友人求證,都被法院認定違反協議書。壹週刊向法院申訴
連家逃避查證,法院也不採,六件官司從一審打到三審,壹週刊都敗訴。
這六件官司涉及五篇報導,四篇主角是連勝文,一篇是連惠心。連惠心就以壹週刊未向連
勝文或連惠心查證,違反協議書為由,向壹週刊及裴偉求償,最新進度是壹週刊及裴偉,
前前後後共計要賠償一千一百萬元,而且這些官司均已定讞。
這件事情不能怪連家,連家在法言法,他們付出高額的律師團費用是值得,投資報酬率高
得嚇人。
連勝文現在就要進軍台北市,他應該要讚美當初律師的獻計,這套美妙的法律保護傘,還
是繼續張開著保護他及家人免於壹週刊的監督及窺伺。壹週刊未來有任何想踢爆他個人的
隱私或事件,只要他不親自回應,壹週刊照樣都會吃上敗訴,一件 200 萬元。
私法契約超越憲法保障的新聞自由,合理嗎?六件官司共計數十名法官都認定,壹週刊違
反協議書,卻不去深究協議書雙方查證義務是否對等,以及壹週刊是否已盡查證的可能。
更沒有人把新聞自由放在天平上衡量。
壹週刊聰明嗎?看他們認真踢爆權貴案件,是很聰明。但面對惦惦吃三碗公的連勝文,壹
週刊你怎會是他的對手,還會相信他或連家的書面承諾?就這一點,我說壹週刊是很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