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有關退休制度,制度上應該要把退休金跟退休年金(月退)分開處理才是。
退休金你可以依這個人的職業、職位跟貢獻的高低讓此人的雇主(企業或政府)
來提撥,職業越專業的、職位越高的、貢獻越大的人 退休金拿得高
我想大家不會有什麼意見。
但退休年金(月退)的概念,應該是國家照顧老人生活的平均或最低標準才是,
也就是所有人應該都是一視同仁的拿一樣多的每個月生活費,不應該如果你是工人
老了以後生活費就可以少一點,你是公務員或老師老了以後的生活就應該多一點。
其實軍公教月退俸的概念已經被隱涵了退休金跟退休年金的概念進去了,
所以一個月七萬是退休金+退休年金,假設一個老師退休年紀是50歲 平均國民壽命
可以活到80歲,那他總共獲得的月退俸計算就是 7x12x30 = 2,520萬
假設用基本工資當做就是 一個人老了以後生活費的基本開銷金額的話
(最新審議通過基本工資是20,008元_)
20,008 x 12 x 30 = 7,202,880元 (大概720萬)
也就是一個老師的純依對社會貢獻的退休金在退休時的退休金 在折現以後
現值是9,649,398(小數點捨去) 其實不到1000萬
(假如用年利率2.1% 30期 終值1800萬)
這點就看大家覺不覺得合理了(以上都沒考慮有物調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