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道歉] 前 PTTradio 金寶道歉文(含帳目)

作者: darkfool (新手上路的阿榮)   2014-10-02 18:32:49
我認為站方的指控還是不太對阿
金寶今天理虧之處
頂多是在於
粉絲頁面有收費的服務 沒和所有的人告知
這確實金寶要再說清楚
可是 收費的服務 絕對不等於 收回扣
原本 allyours/yunjin 的指控
http://www.ptt.cc/bbs/SYSOP/M.1412046355.A.22F.html
" 然而近日本站接獲諸多使用者與廠商檢舉,
表示PTT網路電台(PttRadio)之運作,
涉及私下向廠商要求金錢、商品或活動票券之情事。"
這種指控是
金寶主動向廠商 索取個人利益
但是單就今天流出來的臉書截圖
我們只能得知
有廠商主動找PTT Radio 尋求行銷的服務
而不是金寶向他人收取賄賂
兩者差異頗大啊
如果要用這樣的標準
恐怕批踢踢所有具有商業行為的板
都要被肅清了
金寶有理虧之處
確實需要和大家說清楚
甚至以後新的臉書頁面
也需要交代是否有商業傳銷的性質
但是指控內容似乎與目前看到的證據不符合
除非站方在拿出新的證據吧
(其實我也不解 為什麼是蘋果來揭發這件事情)
我只能說 好人難為啊
沒有經費要找經費
還要被這樣清算
如果真的有證據 金寶圖謀私利
那也許該譴責
但現階段 根本都是指鹿為馬的戲
有人擔任特定立場的支薪職務
也是可以影響批踢踢的板務
如果要清查金寶
我認為標準都要一致
還有其他所有具有商業行為的板
全部都應該大體檢
不知道這是不是大家樂見的
※ 引述《kinple ((  ̄ c ̄)y▂ξ)》之銘言:
: 由於我 kinple 本人對於PTTradio粉絲頁收取贊助費用,
: 跟站方認知不同,所以造成今天大家的極大誤會,
: 本人我在這邊跟所有鄉民道歉。
: 即日起,我個人取消PTTradio相關職務,並且另外開新站
: https://www.facebook.com/pttkinpleradio
: 本站與批踢踢沒有關連,非官方電台
: 以示負責。
: 也希望站方可以盡速還我九萬人的粉絲頁,我會在取得後
: 第一時間更名,以維護PTTradio的公正性與清白。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0000-00-00 00:00:00
問題大家都不相信那是行銷廣告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0000-00-00 00:00:00
都一樣是商業行為,有什麼分別?
作者: HD0621 (HD0621)   0000-00-00 00:00:00
高層內鬥,黑幕我們不知,大家都沒坦白,買雞排觀戰先...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0000-00-00 00:00:00
另他只是台長無所謂什麼賄絡,不要抽換名詞
作者: cafelife (嘎逼賴芙)   0000-00-00 00:00:00
每個版幾乎都有商業行為啊XD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0000-00-00 00:00:00
在這事件中kinple至少說了兩次謊,一個是沒收錢,另一個是他只是拿贊助,其他都是別人談的而這兩件事情都被戳破了
作者: Keo (猜猜我是誰 ? ^o^)   0000-00-00 00:00:00
樓上把金寶說沒收錢的句子找出來 我好像沒看到喔
作者: floz (醉)   0000-00-00 00:00:00
說只有收公關物,不等於說沒收錢~~~真是高招阿~~高阿~~
作者: chikuo (想知道?去問香蕉...)   0000-00-00 00:00:00
allyours 也是台長, "私下"這是? 除之allyours沒張開眼
作者: lovpeace (杜鵑不啼 該當以何?)   0000-00-00 00:00:00
其實我覺得粉絲團收費ok Kiple一開始大方承認就好
作者: gigigaga28 (明日への勇気を!!)   0000-00-00 00:00:00
站方處理的程序也是有問題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0000-00-00 00:00:00
他自己都承認錢是他收了,你還需要哪些證據說吧?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0000-00-00 00:00:00
禁止商業屯 不代表沒商業行為阿 快看透人性吧...
作者: rpkna (魂魄不齊)   0000-00-00 00:00:00
金寶已停損,忙宣傳他的新粉絲團,站方繼續裝死
作者: lovpeace (杜鵑不啼 該當以何?)   0000-00-00 00:00:00
但Kinple不知為何到最後才說 我覺得正當性就降低了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0000-00-00 00:00:00
當新聞截圖流出的時候,他就承認錢是他收的了,只是當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徹)   0000-00-00 00:00:00
所以金寶有沒有收錢?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0000-00-00 00:00:00
時他宣稱case都是別人談好給他,他只是事後收贊助
作者: yukimura0420 (涉)   0000-00-00 00:00:00
金寶沒說老實話 但站方也不誠實 而且處理程序有問題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0000-00-00 00:00:00
然後站方最新一批截圖顯示case也是kinple自己談的啊
作者: jungjungjung (jung)   0000-00-00 00:00:00
用ptt的名字賺錢現在粉絲團還在搭ptt便車
作者: yukimura0420 (涉)   0000-00-00 00:00:00
截圖也有顯示 有的案是其他人談好再pass給他去執行
作者: chaosic (chaosic)   0000-00-00 00:00:00
站方不也是內部人員? 那收贊助站方不算一份?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0000-00-00 00:00:00
我就是因人廢言,卡神挺金寶我就噓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0000-00-00 00:00:00
不,截圖並沒有顯示是否真是其他人談好pass給他
作者: jungjungjung (jung)   0000-00-00 00:00:00
Ptt金寶電台
作者: alexch (Alex)   0000-00-00 00:00:00
問題是,誰去代表接洽收錢的,截圖看來也不是金寶去談的
作者: jungjungjung (jung)   0000-00-00 00:00:00
不是搭便車嗎
作者: yak141 (自由式)   0000-00-00 00:00:00
禁止商業那先把代購版團購版關一關吧!!
作者: tomdeng (花生TOM圓)   0000-00-00 00:00:00
你是來亂的嗎?你是來指控沒有回扣 是因為全拿嗎?
作者: alexch (Alex)   0000-00-00 00:00:00
接洽者跟金寶一起出來講不就清楚了?
作者: jaboy (jaboy)   0000-00-00 00:00:00
站方先違反程序,先懲罰再指控。然後指控的說詞跟提出的證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0000-00-00 00:00:00
第二批的截圖已經證明跟對方交涉是金寶本人了,然後看
作者: lovpeace (杜鵑不啼 該當以何?)   0000-00-00 00:00:00
金寶自己當事人都不說了 我覺得大家能作的有限
作者: jaboy (jaboy)   0000-00-00 00:00:00
據又不相干。完全兩碼事。站方搞的我好亂。可以先罰再找說詞嗎?
作者: jungjungjung (jung)   0000-00-00 00:00:00
有聽說過ptt蔡阿嘎?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0000-00-00 00:00:00
一下第一批跟第二批說話方式....根本同一人啊...
作者: lovpeace (杜鵑不啼 該當以何?)   0000-00-00 00:00:00
擠牙膏式的討論消耗太多精力 有更重要的事情需守護
作者: jungjungjung (jung)   0000-00-00 00:00:00
蔡阿嘎有需要搭人便車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0000-00-00 00:00:00
以沒有收錢是金寶今天承認才做確認但這之前站方是怎麼確認收錢的是金寶?是問其他人說沒有就覺得金寶可疑嗎?
作者: taisam23 (美索不達米亞)   0000-00-00 00:00:00
連豬&狗屎三七元(旁觀): PTT你們自己去鬥到死吧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0000-00-00 00:00:00
金寶今天承認是因為今天站方把證據截圖秀出來,而站方是在哪個時間點看到那些證據就未可知了
作者: dm03 (莫宰羊)   0000-00-00 00:00:00
說人收錢的以後工作記得不要領薪水喔~因為你跟老闆收取回扣~
作者: littlegreen (洨綠)   0000-00-00 00:00:00
公費公用 VS 收回扣 根本不一樣的事情
作者: MW1220 (老機型)   0000-00-00 00:00:00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0000-00-00 00:00:00
站方處理有問題 這些人一定要追究就是了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0000-00-00 00:00:00
少在那邊抽換概念了,這次的事情是不能有商業行為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0000-00-00 00:00:00
不能有商業行為那就其他人一起處置 如果真的要這樣說
作者: patato2 (㊣裁判殺手熊㊣)   0000-00-00 00:00:00
同意
作者: yukimura0420 (涉)   0000-00-00 00:00:00
第一批跟第二批截圖說話方式的確相同 但內容卻有金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0000-00-00 00:00:00
還有個更嚴重的問題就是證據洩漏給媒體的事
作者: yukimura0420 (涉)   0000-00-00 00:00:00
寶本人接洽跟其他人接洽兩種情形 所以問題在於:1.是否有他人假冒金寶去洽談 2.是否金寶假裝成他人身分以避嫌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0000-00-00 00:00:00
如果樓上同意第一批跟第二批說話方式完全相同,那我們來看第一批的證據就僅僅是該帳號說他不是金寶本人而第二篇可看到該帳號承認他是金寶,這部份的證據強度
作者: IanLi (IanLi)   0000-00-00 00:00:00
那照這邏輯 只要主動送上門的都沒關係 那這事好辦了
作者: yukimura0420 (涉)   0000-00-00 00:00:00
因為粉絲團的管理帳號可以多人共用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0000-00-00 00:00:00
跟第一批差不多,所以關鍵在於第二批截圖中,該使用者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0000-00-00 00:00:00
是不是私底下搓完了 關於站方的料不爆了 停損設在金寶身上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0000-00-00 00:00:00
可自由收發金寶的私人E-mail,那就證據確鑿了
作者: yukimura0420 (涉)   0000-00-00 00:00:00
那就要看那個e-mail也否是官方共用
作者: Royalweger (絕代之狂)   0000-00-00 00:00:00
看樣子鄉民只能靠自己了
作者: yukimura0420 (涉)   0000-00-00 00:00:00
以公司來說 公司的代表e-mail 員工都能登入是可能的但如果確定是私人mail 則金寶有問題就毫無懸念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0000-00-00 00:00:00
金寶的問題跟站方的問題要分開來談今天站方讓人憤怒的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0000-00-00 00:00:00
你去看一下第二批,如果是kinple@pttradio.net便罷但是被抓出來當證據的是kinple@gmail.com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0000-00-00 00:00:00
在程序處理上有失公允
作者: yukimura0420 (涉)   0000-00-00 00:00:00
是 站方處理程序有瑕疵 跟金寶的問題要分開看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0000-00-00 00:00:00
另外也從來沒有人說這兩個mail是多人共用的
作者: knme (knem)   0000-00-00 00:00:00
推這篇
作者: yukimura0420 (涉)   0000-00-00 00:00:00
信箱的部分 我覺得可參考這篇 "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但也沒有人說這就是個人用的 所以都不能武斷判定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0000-00-00 00:00:00
如果金寶把他自己的私人信箱分享出來用,大可說出來你乾脆說因為沒有正面拍到金寶本人拿錢所以不是他好了
作者: yukimura0420 (涉)   0000-00-00 00:00:00
這就是我們質疑金寶的地方 只發道歉文 卻無說明真相所謂的無罪推定本來就是這樣 要有100%的證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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