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ESGOTO (肉粽)》之銘言:
: 一、 勞基法
: 二、當日正常工時達十小時者,其延長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二小時。
: 三、二週內至少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不受第三十六條之限制。
: 第三十六條(例假)
: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第三十七條(休假)
: 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 第三十八條(特別休假)
: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
: 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 我知道這是參考用而已
根本狗屁
台灣不愧是鬼島
十年才加到30天 澳洲很多餐廳正職做不到3年就有一個月休假了
然後周末如果原本不是排你班 主管要協調排班也要先過問你
如果你不要就不要 台灣當然也可以說不要 下個月就不要來了 謝謝
因為國外認為周末和國定假日非常重要
如果讓你為了工作犧牲了假期他們會很過意不去 當然要表現出誠意啦
露出胸部沒有 但是有加薪啊!
這還只是普通周末喔 大概會加時薪2成 甚至3成的都有
如果是國定假日更不用說了...我以前頭家是1.7倍
我朋友頭家更佛心 加到2倍!
各國服務業都一樣累 大家都不願意去做
但是國外尊重勞工 你付出多少 該給你的不會少
至於鬼島喔...
根本把勞工當免洗筷 用完了還嫌你髒 迫不及待換新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