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公前陣子看了一本鉅著
《槍炮、病菌與鋼鐵:人類社會的命運》
裡面有講到
人類社群還沒有大到有法律力量時
私仇就會由個人執行
作者舉了兩個原始部落為例
兩方人就互殺,你殺我我殺你,你殺了我叔叔我要報仇殺你,我殺了你奶奶你要報仇殺我
就是這樣
國家體制一產生,統治者和既得利益者階級就產生
這也是制度的必然
如果社會制度崩塌
就會恢復殺來殺去的狀況,還有到處搶劫
洛杉磯暴動什麼的,例子還蠻多的
大家有生之年,應該可以看到亡國大戲
有沒有無社會大戲,暴動大戲,就不得而知了
※ 引述《johochula (就好笑A啦)》之銘言:
: 如果沒有社會制度的存在
: 就是靠誰拳頭大
: 現在社會制度的存在
: 不就是為了保護有錢人嗎??
: 如果這個社會制度崩塌燴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