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法律無權禁止人們相愛」 德國道德委員

作者: blue999 (FLY)   2014-10-05 20:37:44
「法律無權禁止人們相愛」 德國道德委員會挺亂倫無罪
德國道德委員會24日時公開對外發表「亂倫行為」應被視為是人的基本權利,法律不應該
阻饒這樣的行為,大膽言論引發社會爭議。
根據德國現有刑法,家人間的亂倫行為是被禁止的,但2005年卻有對分散多年的兄妹在不
知情的情況下成為戀人並生下4個小孩,最後依亂倫罪被判處14個月徒刑,被告認為他們
是正常的相愛,並以人權被侵犯為由而不斷進行上訴。也引發了道德委員會對於此議題的
關注。相關報導請點此
引述當地媒體《德國之聲》報導,道德委員會認為若是兄弟姊妹間情投意合,在沒有違背
個人意願下的結合應該被認為是合法的;同樣地,沒有血緣關係的情侶,其中若有一方為
未成年者,也不應該被立法禁止,強調法律不應該剝奪人們相愛的權利。
並且,對於「亂倫行為容易產生畸型兒」的說法,道德會也予以反駁,表示這是法律為了
能立法禁止這種行為才拿來用的理由,事實上就算是完全沒有血緣關係的夫妻也是有生出
基因缺陷小孩的可能性。不過,雖然道德會支持兄弟姊妹間的相愛行為,卻反對父母與孩
子間的亂倫行為。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005/407578.htm#ixzz3FH044eDD
父女戀 母子戀 兄妹戀 女兒控 父控 妹控 兄控 弟控 無血緣の蘿莉控
終於自由了! 法律無權禁止人們相愛 ! 這是人的基本權利 !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0000-00-00 00:00:00
都是艾莉不好
作者: gold97972000 (Miyanaga Saki)   0000-00-00 00:00:00
未看先猜 5樓想要一個能幹的妹妹
作者: SDNS (ここには神さまの殿堂)   0000-00-00 00:00:00
誰叫艾利太可愛了
作者: Atwo (A兔)   0000-00-00 00:00:00
那法律為何要禁止我和很多愛我的女人們一起結婚?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0000-00-00 00:00:00
移民德國啊~~~
作者: Bravo5566 (下一站,失業)   0000-00-00 00:00:00
想當愛莉爸爸的人 其實都沒有女兒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0000-00-00 00:00:00
沒血緣,未成年,這才該重點上色吧
作者: momocom (momocom)   0000-00-00 00:00:00
愛莉醬是哪招
作者: fucq47 (5566)   0000-00-00 00:00:00
@德骨骨科
作者: ispv7   0000-00-00 00:00:00
台灣繼受德國法,台灣解禁指日可待,ya~~~每天下班到國小報到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0000-00-00 00:00:00
按照這委員會的說法 應該是只要有愛 怎麼搞都沒關係吧?!
作者: abc12812   0000-00-00 00:00:00
就算是哥哥 只要有愛就沒問題了對吧
作者: Daz2005i (大叮噹)   0000-00-00 00:00:00
有能幹的妹妹真好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0000-00-00 00:00:00
愛他 起碼有覺悟忍到他18歲 很困難嗎???單純為了慾望而行動 有什麼資格自稱是愛?
作者: blakespring ( ‵▽′)╮☆(__ __||)   0000-00-00 00:00:00
我被他們的法律邏輯給說服了
作者: turtleone (Andy)   0000-00-00 00:00:00
果然是先進國家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0000-00-00 00:00:00
為何非得忍到18歲 為何18歲前就叫單純為欲望?自以為是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0000-00-00 00:00:00
到底是誰他媽的規定未滿18歲不能幹的?
作者: kuzehedeo68   0000-00-00 00:00:00
備註那段 有看最後一句話嗎?
作者: drigo   0000-00-00 00:00:00
所以人跟動物之間應該也可以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0000-00-00 00:00:00
生理心理上因素啥的吧 其實是為了處理上方便中國以前好像是初潮之後?14歲?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0000-00-00 00:00:00
18歲非絕對標準 你憑啥認定別人只為肉慾 憑啥說不是相愛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0000-00-00 00:00:00
當然不是 但是是目前一個生心理成熟的操作定義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0000-00-00 00:00:00
為啥是18 不是16,14或20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0000-00-00 00:00:00
為了方便 揉合某種共識或研究得出來的數字吧無論如何 我認為還是要維持"成年"這個標準
作者: Leeng (Leeng)   0000-00-00 00:00:00
妹控站出來!!!!!!!!!!!!!!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0000-00-00 00:00:00
所謂成年標準 這世界各地都不一樣
作者: oidioi11 (平靜)   0000-00-00 00:00:00
兩方都成年我倒覺得無所謂 但不能生子只能領養有一方未成年還說可以就不能理解 感覺就是故意來亂的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0000-00-00 00:00:00
定一個年齡 最大的原因是成本很低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0000-00-00 00:00:00
現在同性戀吵著要結婚 關心蘿莉控的人權很正當吧
作者: oidioi11 (平靜)   0000-00-00 00:00:00
同性戀有哪個是未成年嗎?根本是故意轉移話題我的意思是 同性戀沒有要爭取未成年結婚權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0000-00-00 00:00:00
都一樣 所謂道德規範和宗就根本就同一回事是誰規定一夫一妻? 是誰規定兩個男的不能結婚?還有 是誰規定未成年不能做愛?
作者: oidioi11 (平靜)   0000-00-00 00:00:00
不一樣 基督教多的是性侵正太控 但基督教很多反同性婚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0000-00-00 00:00:00
身心靈未成熟前 有不良影響之類的(笑) 或許先知大大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0000-00-00 00:00:00
嚴格來說 同性結婚和近親結婚還比較違背生物本能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0000-00-00 00:00:00
可以推動相關的研究或是法令 引導愚蠢民眾 向更美好
作者: oidioi11 (平靜)   0000-00-00 00:00:00
連性器官都還沒長成就結婚修幹才是違反生物本能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0000-00-00 00:00:00
現代的衛生營養條件都更好 10歲生小孩的紀錄都有了你幹麻不說古代14歲就嫁掉 16歲就生小孩的例子?
作者: oidioi11 (平靜)   0000-00-00 00:00:00
0~10歲也是未成年啊你幹嘛不說0~10歲的例子 難道0~10歲是成年?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0000-00-00 00:00:00
你要說"生理未成熟"也就算了 所謂"未成年"根本無意義
作者: oidioi11 (平靜)   0000-00-00 00:00:00
心生理都可以說不應該 只是先說生理 你就不通過了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0000-00-00 00:00:00
每個人生理狀況都不一樣 硬去用法律定義這些就是腦殘
作者: oidioi11 (平靜)   0000-00-00 00:00:00
更何況是心理未成熟 還沒提呢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0000-00-00 00:00:00
而所謂心理成熟... 你要不要主張"智能障礙者不能結婚"?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0000-00-00 00:00:00
古代有就可以喔 古代也有跟動物性交的阿 幹嘛禁止
作者: ds1441 (wildfire)   0000-00-00 00:00:00
一個用糖果就可以騙幹,一個連有車都還不一定能幹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0000-00-00 00:00:00
換句話說 所謂"心理成熟"根本不能定義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0000-00-00 00:00:00
鍵盤嘴砲最簡單啦 嘴一嘴就可以罵腦殘 輕鬆無壓力
作者: ds1441 (wildfire)   0000-00-00 00:00:00
當然有些人就喜歡撿軟柿子,戀童癖就是需要看醫生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0000-00-00 00:00:00
奶油犬這種東西行之有年根本不是新聞
作者: oidioi11 (平靜)   0000-00-00 00:00:00
有人在練肖話了 0~10歲有哪個性器官成熟的?別騙了還沒提心理呢 這些其實都是假議題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0000-00-00 00:00:00
上個世紀前半大多數人也主張同性戀是精神病 你去說吧
作者: oidioi11 (平靜)   0000-00-00 00:00:00
不同議題 別想轉移話題 不然我也會轉移哦上個世紀前半大多數教徒也拿近親婚來反對跨種族婚姻滑坡謬誤 要玩就玩到底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0000-00-00 00:00:00
所以那就是不對的 我只主張"尊重每個個體的差異"
作者: oidioi11 (平靜)   0000-00-00 00:00:00
我只主張,不同的議題就該分開討論,不要轉移話題請問跨種族婚姻通過了 那教徒所說的近親婚怎麼沒通過?
作者: yannjiunlin (Law in shit)   0000-00-00 00:00:00
心得與內文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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