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mrfarm (義得仁和滅菌槽)
2014-10-07 13:40:59選舉到現在,我一直對apple對連家的態度很不解.
像金衛TDR,PTT上要手動置底三四天,撐到有別家媒體先報(nownews)後,
apple才會跟進.
為什麼apple對連家如此遮遮掩掩?
我google到這一篇文章,apple社長自己寫的,貼在他個人FB.
【很笨的壹週刊】http://0rz.tw/wFkw9
大意是 2006年壹周刊報導一篇連戰打老婆的文章後,被連惠心(賣假藥那個)
提告.當時壹周刊是勝訴的,但連家堅持上訴,所以兩方要談和解.
和解內容有一條非常,非常不合理的條約,壹傳媒的簽了,
從此註定對連家直不起腰桿.
這條文是什麼呢,簡單講,就是壹傳媒要報導連家任何事以前,
"必須"得到連家的"書面"求證,並以一定篇幅報導,才可刊出,
不然要罰200萬賠償金.
看起來很正常吧,發新聞必需要求證,但魔鬼藏在細節中.
那如果連家不回應,不給你書面求證呢?
那壹傳媒就不能刊,一刊就是被罰200萬.
很荒謬對吧,但這確實已經發生.因為和解條文裡沒有寫明連家有回覆求證的義務,
沒有寫若是不回應該怎麼辦,簡言之就是裝沒看見就好.
照陳裕鑫的說法,截至今年2014二月為止,
壹周刊已經賠給連家一千一百萬,法院定讞.
所以這或許可以解釋為什麼apple這次對連勝文的負面新聞非常保守,
幾乎都是有別人爆了才跟進,或許原因就是如此.
各位可以想想看,這次選戰連家端出有多強大的媒體優勢.
聯合,中時就不用說了,apple也被禁掉,只剩自由.
但自由只能影響泛綠讀者.
各位還可以想看看,若連家當選,若連勝文在臺北亂搞,勾引中資入主臺北.
媒體會報嗎?小市民能發聲嗎?不可能的,因為連勝文也被納入這張保護傘內.
一爆就要賠他200萬,可以讓公子買10瓶紅酒.
為何一紙契約就可以封殺掉新聞自由?陳裕鑫自己也問這個問題
"私法契約超越憲法保障的新聞自由,合理嗎?六件官司共計數十名法官都認定,
壹週刊違反協議書,卻不去深究協議書雙方查證義務是否對等,
以及壹週刊是否已盡查證的可能。更沒有人把新聞自由放在天平上衡量。"
答案很簡單,因為法院是KMT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