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民眾地位弱勢 消保法「3倍賠償」難實現

作者: ttv (天晴)   2014-10-13 21:56:37
全台灣群起抵制頂新,不只各大夜市、知名商圈店家將頂新相關產品下架,民間團體「全
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也宣佈,將控告衛福部「廢弛職務、釀成災害」。不過再多抵制,
都換不回消費者的健康了,因此有人提議,可仿照之前塑化劑事件,打團體訴訟、逼頂新
賠錢。但消基會指出,由於舉證困難、黑心商人可輕易脫產,因此靠《食安法》修法,強
制將不法利得納入食安基金,才是解決之道。
台北市夜市、商圈代表:「拒絕頂新、才會安心。」
抵制頂新產品,台北市各大商圈夜市,開始集結串聯,總共14家夜市,已有12家響應參與
,59個包括公館在內的大型商圈,也有43處搶著加入,頂新產品、一律拒用,公館知名飲
料店,把整櫃林鳳營牛奶,全數退還經銷商,但退不掉的小攤商,只能自認倒楣。
台大公館商圈理事長鄭碩文:「因為有些店家(進貨)量,沒有辦法像說那麼大,那相對它
退貨的時候,大公司跟我們小蝦米的店家,當然會有一些歧視(拒退貨)啦。」
寧夏夜市觀光協會總幹事林定國:「希望頂新能展現它道歉的誠意,然後加速請它各經銷
點,到小吃店、那些小攤販,也是能加速…小雜貨舖這樣的回收。」
在鏡頭前聲淚俱下,頂新集團前董事長魏應充,頻頻道歉,但絲毫沒有提及,具體賠償方
法,道歉誠意、備受質疑。全教總行動劇:「最佳的演員就在台灣,就是魏先生,所以我
們特別頒獎給他。」
給魏應充頒發黑心企業獎和自導自演獎,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演出行動劇,提出幾大訴
求,除了要求頂新旗下味全,頂新製油、正義公司和台灣康師傅,必須退出市場外,還要
把經營權捐給政府,全數盈餘,拿來做公益,如果頂新不回應,就要製作20萬張貼紙,讓
拒買效應再擴大。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頂新魏家應該退出台灣的食品產業,頂新魏家你應該捐出100億
,來成立食安基金。」
抵制頂新、全民動起來,不過怠忽職守的政府機關,也不能輕縱,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宣佈,將按鈴控告衛福部,廢弛職務、釀成災害。
全教總文宣部主任羅德水:「人民的怒火會燒向政府,包括不敢辦這種大資本家的司法機
關,人民的怒火,有一天會燒向這些司法機關、燒向政府。」
食安頻頻出包,倣傚以往食安案例,打團體訴訟官司的呼聲,又再度浮上檯面,以一般團
體訴訟的程序而言,都是地方政府消保處,先受理民眾申訴,再委託消基會提出團體訴訟
,不過問題在於,吃下飼料油跟損害健康的因果關係,難以舉證,另外業者可輕易脫產。
龐大的裁判費,也需要找人負擔,都導致團體訴訟困難重重,因此消基會認為,《食安法
》修法、逼業者賠償,才是可行之道。
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比較一個積極的做法,消基會一向是認為就是說,是不是可以有
一個全國性的基金,而基金的來源就是從業者的不當利得,把這個基金的這個(經費)把它
撐起來,然後消費者也不需要任何的舉證,就是說損害的舉證是不需要的,而是說你只要
能證明說,你有消費到這個產品。」
食安風暴、接二連三,但消費者永遠是弱勢的一方,幾年前爆發塑化劑事件,消基會曾代
表561人,向廠商求償24億,最後卻只獲得120萬台幣賠償,胖達人事件中,消基會代表
1060人,向業者索賠2566萬,卻依然纏訟至今,雖然消保法規定,若因企業故意所導致的
損害,消費者可要求損害額,三倍以下賠償金,但這項特別法,並無強制性。
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在消保法裡面有所謂三倍的懲罰性賠償,不光是退貨而已,一般
消費者的話,其實真的滿難去跟業者爭取,而且就是消費者,就是比較、我們是比較力量
分散,所以要跟業者來做爭取的時候,業者可以一一打發。」
拒絕頂新,只能靠民間串聯,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民眾只是小蝦米,無法對抗企業這條大
鯨魚。
http://news.tvbs.com.tw/entry/550284
作者: wind0710 (風兒)   2014-10-13 21:58:00
財團政府跟財團立委,要的到才有鬼
作者: tschia (少年成為神話...)   2014-10-13 21:59:00
在國外應該要開告了
作者: wiork (我在工作~)   2014-10-13 22:00:00
從沒聽過,原來 紅色的(?)能賠三倍
作者: gunfighter (B51)   2014-10-13 22:01:00
國民黨:想修法 先過我這關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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