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B6 (VB)》之銘言:
: 殺人犯假釋又殺人 免死定讞
: 多次殺人的男子張添銘2年前獲假釋,吸毒後在花蓮槍殺計程車司機。
: 最高法院認定非求其生而不可得,讓他逃過死刑,全案定讞。
: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998106.shtml
推 sesee: 坦承殺人,表示會真心懺悔?? 之間關聯性在哪? 10/14 12:39
噓 kkessherry: 非求其生而不可得是什麼東西 10/14 12:39
→ Leeng: 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 這句話要修正成三四個人了 10/14 12:39
→ blue999: 有悔意 恭喜 台大它王解套了!! 10/14 12:39
→ jac19860114: 幹法官是誰??他家人被殺我看他要怎麼判 10/14 12:39
請會查判決書的人查一下法官叫什麼名字 查一下應該不少冤案
噓 BILLYTHEKID: 幹你娘 那殺人的就可以剝奪別人的生命喔 肏你媽的 10/14 12:39
噓 jimmmy: 每次都引用兩公約。。。。哈哈。那直接廢死算了阿 10/14 12:39
http://www.ksnews.com.tw/newsdetail.php?n_id=0000499583&level2_id=102
一年前的新聞
當時未判死的理由居然是"他有吸毒 神智不清 很可憐" !?
幹 那這樣以後大家殺人前先吸毒啊不就穩贏不輸了!? 幹他媽的
在其他國家 酒駕肇事 吸毒殺人 罪加一等
在鬼島卻會成為減刑理由 幹你媽鬼島司法 獨步全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