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教部性平委員:同性伴侶未必有婚姻人權

作者: xicco (小王子。)   2014-10-16 11:18:46
※ 引述《VB6 (VB)》之銘言:
: 教部性平委員:同性伴侶未必有婚姻人權
: 【聯合報╱記者黃驛淵╱即時報導】
: 2014.10.16 10:09 am
: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上午舉行「用平等的心把每一個人擁入憲法的懷抱-同性婚姻
: 及同志收養議題」公聽會。教育部性平委員、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系教授曾品傑表示,「同性
: 伴侶有基本人權,並不代表有同性婚姻的基本人權」,且婚姻、收養限於一男一女也有其正
: 當理由,他並認為,「異性婚姻有比較高的公共利益」。
: 他說,同性婚姻議題上,每國應考量宗教、倫理、法律等「本國利益」做出決定,並不適合
: 援引國外法律;且根據現行民法,同性伴侶彼此已可取得家長與家屬的身分關係,互負扶養
: 義務,具有共同生活客觀事實的同性伴侶,也可享有稅法上、受扶養家屬的免稅額。
: 他主張採「單點修法」,例如保險「只保親屬不保家屬」應修改,另也可考慮在醫療法增訂
: 「醫療委任代理」,讓同志權益獲得保障。
: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9002761.shtml
這「性歧委員」說過的垃圾話可多了呢~
其發表過的言論有:
1. 異性婚姻可以增產報國,有較高的「公共利益」位階,所以法律
保障異性戀婚姻,是可被 接受的合理差別待遇,因此並未違背憲法保障的平等權。
http://0rz.tw/rEv3V
2. 反對同性婚姻入法,他指出,這是「剝奪家長對於性別價值的
教育權」,硬要用法制來干 涉每個家庭對性別的理解,強迫大家改變。 同志婚姻合法化
等於倡導這個價值,由於目前社會沒有共識,應該用直接民主的方式,透 過公投決議。
伴侶盟花了2年時間才連署到10幾萬的人支持同性婚姻,護家盟等團體這2個月就連署到了
幾十萬的反對聲音。
http://0rz.tw/jLYoz
3. 在東方人的思維下,婚姻並不是個人結婚的自由,
而是兩個家族締結姻親的集體式思維, 因此社會集體接受度很重要。 目前台
灣同志運動(簡稱:「同運」)團體多半援引歐美國家先例,但西方個人主義的文化 脈絡
,與東方傾向集體主義的社會有極大差異。綜觀東亞各國,日本國內其實未展開同志 議
題的公共論述,基督徒比例較高的韓國也有許多人嚴正反對,大陸在相關立法上也嚴加
把關。 這是一個關乎公共利益、對文化影響深遠的立法,應經過公共論述才能進行決議
。 「這是一場硬仗,不管會贏還是輸,我們都要打,而且要堅持到底!只要我們認真打
過了 ,輸了也沒有虧欠。」探討同性戀相關議題,應該避免陷入過度技術性(如:法律)
的討論 ,這場戰役終極挑戰其實是在考驗基督徒的「真實信仰」。
http://0rz.tw/13RdC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4-10-16 11:19:00
真不知道他的憲法怎麼學的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10-16 11:20:00
我倒是很好奇曾的人權法怎麼學的
作者: hisayoshi (前進阪蛋2Days)   2014-10-16 11:20:00
凌駕憲法的男人
作者: Jason0813 (今年結婚搶紅包的人太多)   2014-10-16 11:21:00
婚姻不是個人結婚的自由
作者: biteyouoh (北屯高以翔)   2014-10-16 11:21:00
聽說他在月旦雜誌 寫過一些奇文
作者: goodlisa123 (阿恰)   2014-10-16 11:23:00
護家盟的聯署喔...我身邊至少聽說過五例被基督徒長輩逼著簽聯署的例子,不簽就逼問你是不是同性戀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10-16 11:23:00
他連實證法學的研究都不懂,就亂詮釋他們聯署還有去公園跟塞信箱的。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0-16 11:26:00
這些人對於小三跟妻妾成群的容忍度就很高
作者: IamCuteGirl (CuteGirl5566)   2014-10-16 11:28:00
西摳 是你!!?
作者: YU0169 (青蛙下蛋)   2014-10-16 11:29:00
現在還在集體主義 法西斯嗎?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4-10-16 11:39:00
果然是挪威殺人魔心中的地球僅存法西斯烏托邦...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0-16 12:26:00
他既然反對而且也支持以公投表決.那快提起反對同性婚姻的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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