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反同婚:女女戀打扮為何1中性1女性?

作者: wilmkcheer (老娘都不老娘了)   2014-10-17 12:22:47
有時候反問反對同婚者,到底同性婚姻到底會剝奪異性戀什麼權利?
推文中有些男鄉民表示不支持女同志結婚,因為覺得自己會少掉兩個機會。
針對此點我一直有個疑問,都已經覺得自己是女同志了,為什麼還要跟異性結婚?
你說因為家庭壓力和社會壓力啊下怎麼可能不結婚?
噢~對啦,十幾年前,我的確是有遇過女同性戀(是女同,不是雙性戀)跟異性戀男結婚
,異性戀男知道對方是女同,但是他也認為女方願意跟他結婚,他就是這輩子唯一被她愛
的男人,他是這場比賽最後的溫拿!
女方想,反正結婚又可以堵住父母嘴,這個男的看起來也不討厭,又追我很久了
願意幫忙一下應付家人,也不強迫生小孩。
結婚之後,女的也沒有很愛對方,床笫之事也嫌煩,出去外面都在偷看女人把妹,
三不五時就要找藉口離婚,反正已經給父母交代過了,剩下的事情也不必太認真。
看到這裡,不論你的性向性別,來發揮一下同理心,假設你是男事主,你會想要跟一個「
因為你是異性,所以很難愛上你,結婚只是應付壓力」的人在一起嗎?
十幾年後,現在有個護家盟,說婚姻的傳統就是要一男一女,
確實現行民法就是規定結婚就是要一男一女,那好,男同就跟女同先假交往,
過段時間再假結婚,反正彼此都有共識,做做樣子給父母看交代一下,還是可以有各自的
男女朋友,逢年過節做樣子給親屬看,也可以約定好幾年後離婚;
請問這就是護家盟想要的一男一女的傳統婚姻價值嗎?
婚姻的價值,是以性別凌駕在"愛"之上嗎?
每個人身邊或多或少都有認識或是見過面的同性戀,
他的外顯氣質看起來可能跟一般異性戀無異,可能也是個宅宅或是像我一樣是個魯妹,
可能認真讀書、一樣對自己的人生有規劃且負責、跟朋友也會拉D賽打嘴砲、沒事會玩信
長之野望或是明星志願蹲在家裡打game
有工作也繳稅,也會孝敬父母,關心社會議題(像是太陽花學運時,同志團體也是駐守
立院不缺席的其中一員;又或是大埔開發案還有為勞工權益發聲的秋鬥,同志團體與性別
團體也未缺席)
同性戀或許跟你一樣,有自己愛的人,喜歡看他的熟睡的側臉,
同居時會一起做家事或是為對方準備便當,心裡暗自希望能夠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除了性傾向之外,同性戀跟異性戀有太大的差別嗎?
倘若沒有,那為什麼不屬於異性戀的我國公民,卻無法合法結婚?
再問一次,到底同性婚姻剝奪了異性戀的什麼權利?
再回到那篇新聞,反方開始批評女同的穿著打扮
對,女同志裡面確實有些人打扮比較中性,就連批踢踢拉板也有為此討論過幾次,最近一
次是討論束胸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esbian/M.1413253294.A.587.html
但是,不是所有打扮中性的女人就是lesbian,也不是T就一定很陽剛,婆一定很陰柔
有時候你在路上看到打扮很man的女生,其實他是P
有些T簡直是超正的,長髮又化妝又穿裙子高跟鞋,但他覺得自己是T
有興趣的人自己去估狗「娘T」或是「Man婆」
常常自己圈內人都不見得可以認出他是不是同性戀了,反而八卦一堆鍵盤同性戀專家,講
一堆似是而非,來源自「我朋友」的見解,表現的比同性戀還懂同性戀,真的是科科XD
況且現在台灣的女同性戀,不分的比例越來越高
不分,簡言之就是,這個人的氣質不受傳統的TP框架(難以界定是T還是婆,可能是不想分
、或是介於兩者),像我自己就是個不分
現在我綁馬尾,穿裙子;開心時也會穿牛仔褲和素面上衣
情感上,我會被各式各樣的女性吸引,不管他是裝扮氣質陽剛還是女性化的陰柔
還有什麼T就是跟P在一起…
我們有TT戀、PP戀、不分與T或P配對,或是不分跟不分配對,
講那麼多,就是女人愛女人啊!
根本不需要去論斷他人的裝扮或是自我認同強行分類
有時候裝扮和外顯氣質真的只能當參考用
你看不出來、沒看見,不代表沒有。
再插嘴題外話,女女文中,常會有推文裡面直接推假陽具或雙頭龍
至於假陽具或雙頭龍嘛,有些人會好此道,但真的不是每個人都愛都喜歡
情趣用品的使用真的就是為了「情趣」
就算我今天有兩三個假陽具,興致一來在床事上也會使用,但不代表我愛男人啊
男人又沒有柔軟的胸部也沒有翹臀也沒有軟軟的軀體,更沒有使我著迷的女性特徵,更何
況自我認同還是生理男性的異性戀XDD
有些男人追女同志時會說,其實我個性很像女生啊,就只是多了30cm,夾起來都一樣
但你就是染色體XY啊你沒有讓我著迷的女性性徵和氣質啊!
媽啊講了一堆不知道會讓人更困惑還是有更進一步的了解
-------------
最後附上一段兩年前同志諮詢熱線製作,由真實故事改拍的影片
請每一位反對者設身處地想一下,如果今天你是影片中的主角,在喪禮上因為法律,
你不能是配偶,只能是「好朋友」,這樣的情境對你而言,公平嗎?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G-rpIQDsUw
今天LGBT爭取的,不過就是身為我國公民,應該有的合法結婚權
說什麼「同性戀在社會不允許,同性戀所扶養的小孩會被歧視」,
需要被更正的應該是這種價值觀,而不是限縮他人的人權和權利。
同場加映2013年11月5號,
公視有話好說當日主題:同志婚姻立院審查!台灣將成亞洲第一?
http://www.youtube.com/watch?v=LidGc5W2CbY
簡表:http://talk.news.pts.org.tw/2013/11/blog-post.html
作者: byzantines (公爵親衛騎士)   2014-10-17 12:24:00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0-17 12:25:00
先幫補血
作者: saew (^_^....)   2014-10-17 12:28:00
作者: londonrabi2 (兔子騎偉士牌)   2014-10-17 12:34:00
作者: shyuwu (El Cid)   2014-10-17 12:40:00
反同腦殘去吃屎
作者: shooting (修廷=休停)   2014-10-17 12:40:00
推 當年晚會上因為這影片哭慘了
作者: aww525   2014-10-17 12:41:00
作者: julian30320 (就可王-賽潘安)   2014-10-17 12:44:00
這系列的推文怎麼都有股屎洞味??屁眼縮緊些好嗎??
作者: JamieWu (JamieWu)   2014-10-17 12:48:00
推!! 的確不是打扮中性化的女生就一定是T或喜歡女生有很多異性戀打扮較中性 只是自己喜歡跟覺得舒適而已愛一個人是愛對方的人格特質 反同陣營到現在還不懂
作者: julian30320 (就可王-賽潘安)   2014-10-17 12:50:00
誰跟你反同 大多數人討厭的只有甲
作者: a70270a (粥嫩花)   2014-10-17 12:50:00
推~
作者: document (飯店經理人)   2014-10-17 12:50:00
誰跟你大多數人............
作者: julian30320 (就可王-賽潘安)   2014-10-17 12:51:00
誰跟你少數人? 你也跟藍色正義代表沉默大眾嗎?
作者: saew (^_^....)   2014-10-17 12:52:00
GQ雜誌這幾天還在教男朋友怎麼走女朋友屎洞(斜眼)
作者: document (飯店經理人)   2014-10-17 12:52:00
誰又跟你說少數人了? 幻聽部分要看醫生喔
作者: luckycat158 (貓子)   2014-10-17 12:57:00
作者: philippa281 (龍貓)   2014-10-17 12:58:00
作者: tschia (少年成為神話...)   2014-10-17 13:06:00
討厭甲跟反同志婚姻請不要混為一談 不是人人都是你這種憑一己好惡在判斷是非的推在這理比較有人看 其實原標題就是無知的產物多認識幾個同性戀就知道同性戀反而是少數才有一男一女的角色分配 多得是兩個都是肌肉型或是兩個都是娘泡的男同女同也是 至少我認識的都是兩個都很女性化
作者: barlin (barlinckamc)   2014-10-17 13:25:00
同婚立場支持 領養部分立場不同 但還是推一個
作者: Meoi (貓帥)   2014-10-17 13:34:00
想起那句中肯的以愛之名行恨之實,讓兩個相愛的人結婚護家盟你們是會死嗎?
作者: kayamoli   2014-10-17 13:41:00
推~~
作者: hotgo (20th century boy)   2014-10-17 14:05:00
推啦 反正同性戀者不要騷擾我就好 反之亦然
作者: gn00063172   2014-10-17 14:07:00
推,人的權利不應因為有人會歧視就被縮減
作者: hotgo (20th century boy)   2014-10-17 14:07:00
至於領養.......被領養的小孩可以選擇嗎?
作者: asdvcx ( )   2014-10-17 14:08:00
推 XD就算今天台灣法律不允許我結婚,我也不會考慮跟異性結婚的我自己有能力養活自己,也有能力奉養父母,何苦和個不愛的人結婚然後痛苦一輩子?
作者: whalebaby (吉祥物:鯨魚寶寶)   2014-10-17 14:39:00
推!支持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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