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hite0115 (白少爺)》之銘言:
: 好像會有點離題
: 不過我想敘述我帶小孩回台灣的經驗
: 去年我從日本飛回台灣時 在日本好好的
: 但在飛機上小孩突然全身抽蓄後昏倒
: (後來醫院診斷是因突然高燒引發熱痙攣 在日本過海關溫度都還正常的)
: 說實在我自己嚇壞了 但在空中監獄也只能等待降落 告知空姐 並希望下飛機後有救護車來
: 但後來被機長拒絕 因為程序上要"生命危險"狀況才能安排
: 這部分我是不懂規定啦 但真的覺得很沒人性(不過下飛機後台灣的海關才讓我覺得扯)
純粹回應這一部份。
客觀而言,"全身抽蓄後昏倒"這幾個字,在沒有任何進一步資訊下,
當然是有必要先當成"生命危險"的情況。
然而,所謂"沒有進一步資訊",是指原潑沒有多寫,以致於讀者無法判斷。
只能說,若在此只憑原潑這幾個字,實在很難斷定航空公司的處置是否很糟。
這裡並不想護航,只是照本人過去的經驗,
家屬在敘述病情時,尤其是敘述一段有情緒反應的過程,
往往事後都會發現和真實情況差異頗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