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uartics (Smart is the new Sexy)》之銘言:
: 台灣屬不屬於中華民國領土跟日本對台灣有沒有剩餘主權是兩回事,
: 你舉的例子跟日本有沒有剩餘主權根本無關.
: SFPT 第二條日本就已經放棄台灣主權,
: 既然已經放棄主權哪來剩餘主權..
: 日本放棄台灣主權後,
: 台灣主權就屬於台灣住民所有..
我就跟你講得很清楚了,
日本是有簽屬舊金山和平條約,
其他的當事國美國跟英國承認日本有剩餘主權,
也就是沒有完全放棄台灣主權,
這是官方白紙黑字,
日本對此從來沒有講半句話.
你憑甚麼說日本放棄?
SPPT第二條我已經給你英美當事者佐證,
條約是雙方同意下才會成立.
沒有所謂的各說各話.
日本是透過1895年下關條約取得台灣的full sovereignty.
既然如此,你憑甚麼說SFPT日本已經放棄對台灣full sovereignty?
請舉證.
還有人民是不可能透過國際法取得主權,
只能用國內法憲法來定義,
http://law.justia.com/cases/federal/district-courts/FSupp/123/145/1509376/
Sovereignty over a territory may be transferred by an agreement of cession.
See 1 Hackworth, Digest of International Law 421 (1940).
一個領土主權轉移可能藉由一份割讓協議.
見(1 Hackworth, Digest of International Law 421 (1940))
國際法慣例,領土割讓都是透過條約,
取得或割讓者不是政府就是君主.
哪一個條約是人民取得主權?
抱歉沒有.
在國際法上人民要取得主權必須要組成政府才有國際法人的地位,
也才有資格獲得或割讓主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有趣的是SFPT第一條
Article 1
第 1 條
b The Allied Powers recognize the full sovereignty of the Japanese people over
Japan and its territorial waters.
b 聯盟國承認日本與其領海之日本國民之完全主權。
我就很想問日本甚麼時候先把領土主權割讓給聯盟國?
然後聯盟國再把主權過戶給日本國民?
邏輯上根本是不成立的
就好像白宮不是你家的,
你自己做了一份所有權狀說白宮是你的,
然後找人說我把白宮所有權賣給你,
還真的賣了.
你覺得這樣有成立嗎?
當然不成立.
所以那一條根本是空話.
就好像中日和約第十條一樣,
有寫了中華民國國民,
但簽約一方官方公告沒有決定誰是中華民國國民.
那有寫不是跟沒寫一樣嗎?
基本上那根本是騙不懂國際法的台灣人所產生的障眼法.
: 如果1952後,台灣就獨立建國那還有剩餘主權的說法嗎?
: ※ 引述《bomberhack (炸彈客)》之銘言:
: : 不是你認為沒有就沒有,我舉的都是官方的證據,
: : 也就是將來在法庭上可以舉證的例子,
: : 日本沒有宣稱過不代表沒有剩餘主權,
: : 理由很簡單,
: : 你自己去看一下SFPT隨後的中日和平條約第10條,
: : 日本參議院議員質詢時官方的回答,
: : http://kokkai.ndl.go.jp/SENTAKU/sangiin/013/0082/01306130082040a.html
: : ○政府委員(倭島英二君) 今御審議を願つております中華民國との平和條約において
: : は、中華民國の領土はどこであるとか、中華民國の國民はどれであるとかということを
: : きめる目的で、これは交渉がせられたのではございませんで、その領土の問題並びに領
: : 土の帰屬だとか、或いは中華民國の國民ばこういうものであるというような合意は、こ
: : の中には書いてございません。
: : 倭島政府委員: 現在拜託各位審議的與中華民國的和約,並非以決定何處是中華民國的
: : 領土,誰是中華民國的國民為目的而做談判的,在這裡面並沒有寫著關於其領土問題,以
: : 及領土的歸屬,或是何者為中華民國的國民等這樣的協調。
: : 好笑吧!
: : 第10條寫著有關中華民國國民的字樣,
: : 但整個文意,日本官方的回答竟然是沒有認定誰是中華民國國民.
: : 也沒有講台灣的領土是屬中華民國.
: : 然後第11條寫著
: : 除本約及其補充文件另有規定外,凡在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因戰爭狀態存在之
: : 結果而引起之任何問題,均應依照金山和約之有關規定予以解決。
: : 那原文就有敘述,
: : 舊金山和平條約美國跟英國的官方代表都證實,
: : 日本對於第二條也就是包括台灣是有剩餘主權.
: : 這是杜勒斯公開的演講所述,
: : 記錄在美國官方文件裡面.
: : 還有日本政府從來也沒有說過,
: : 我在舊金山和平條約已經放棄,
: : 所以在中日和約當然沒有權利決定是誰的領土和國民這種類似的話,
: : 這些都是沒有經過證實的言論,
: : 而且邏輯上也不通.
: : 講白一點,
: : 就是部分靠中國奶水長大的人所謂的"說客"自我感覺良好的解釋.
: : 補充一點,
: : 日本現在已經開始在擬定台灣關係法.
: : 你覺得有沒有機會會不會變日本人?
: : 順便講一下,
: : 我們已經有人開始要求日本恢復原有的國籍,
: : 如果日本退回,那就是準備打官司了.
: : 這些證據一擺出來,
: : 日本政府可是百口莫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