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即將進入年末
而"已經退休的公務人員年終獎金"每年將近300億又是政府大方放送
(300億是個什麼概念? 就是可以買30架阿帕契戰鬥直昇機)
另外 讓人非常詬病的是 "已經退休公務員的年終獎金"這麼龐大的國家預算
居然沒有一部法律規定依據 也就是沒有立法院通過總統公佈的法律
只憑行政院用政府總預算的偷渡方式讓立法院審議
如果是現職公務員人員年終獎金 大家沒話說 因為還在職
但退休人員也在跟人家領年終獎金 非常說部過去
並且這個金額非常大 大到可以買一筆重大軍事預算的總額
買軍購有相關法律依據
但退休公務員的年終獎金 竟然沒有法律依據
有沒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