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永不得捐血」 國內男同志遭歧視?!

作者: topractise (愛上黃柿子)   2014-10-18 21:40:32
※ 引述《RandyMarsh (屎蛋爸)》之銘言:
: ※ 引述《blaz (開花爺爺)》之銘言:
: : → blaz: 問題是很多人不在意異男弄髒血捐進去,而特別放大男同 :3... 10/18 21:12
: : → blaz: 異性戀的害群之馬也不少啊,但是兩年就可以回鍋了,科學 :p? 10/18 21:15
: 手癢百忙之中還是來簡單回一下
: 很多? 是多少啊? 一天到晚說很多,到底會有多少呢?
: 大家來看看吧!
: 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24532
: 》捐血隱瞞愛滋! 可處有期徒刑
: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表示...,其中輸血感染事件的捐血人中,以男性間性行為感染
: 者佔7成以上,為遏止「藉捐血驗愛滋」現象,行政院衛生署決議,針對有不安全性行為
: 、吸毒者等明知不符合捐血健康標準,卻刻意隱瞞捐血者,將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
: 以下罰鍰;抽血時填寫健康標準資料,故意登載不實,也將處三萬到十五萬罰鍰。
: 日期:2013.02.22
: 注意喔!現在是禁止男性間性行為捐血的喔
: 結果輸血感染事件的捐血人,就已經有7成以上是男性間性行為違反規定捐血傳染的喔!!
太可怕了
現在明明禁止GAY捐血
然而 現在因捐血而申裝ADSL的
居然有七成是被GAY的血感染
豪可怕啊
這些GAY根本完全不自愛 都禁止了 它們死要捐阿
萬一不禁止 那豈不達九成以上?
作者: ldstar (落日滿秋山)   2014-10-18 21:42:00
他們會無視數據 然後說都異性戀害的
作者: tkfc5566 (tkfc5566)   2014-10-18 21:42:00
他們知道因為自已的血而害了一個家庭嗎
作者: MadeInChina (中國製造™)   2014-10-18 21:42:00
不會 你以為現在的GAY有在管那條法令?
作者: kutkin ( )   2014-10-18 21:42:00
沒有喔,是禁止MSM而已 同志當和尚就可以捐了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4-10-18 21:43:00
所以捐血還是測得出來有沒愛滋阿 剛還有推文說不行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4-10-18 21:43:00
那些捐血驗ADSL的真的超噁的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1:43:00
他是說匿名捐的不行吧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4-10-18 21:43:00
管你同性異性,愛滋捐血判重刑並公布個人資料就好
作者: kutkin ( )   2014-10-18 21:43:00
可以驗出來 只是不會通報捐血者就是只有捐血單位知道你有沒有得,不會告訴捐血者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1:44:00
不通報也會列入禁止吧,下次再捐就知道了?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4-10-18 21:44:00
喔喔 原來如此
作者: YU0169 (青蛙下蛋)   2014-10-18 21:44:00
前面說針對性行為 這篇又說是針對gay 什麼目的很清楚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4-10-18 21:45:00
我不是在真對甲甲 我只的是所有捐血驗ADSL的都是垃圾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10-18 21:45:00
急著找椅子對號入座阿 這次真的超好笑那七成+三成愛滋捐血都是垃圾
作者: zxcvbbb ( )   2014-10-18 21:47:00
有人崩潰噓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0-18 21:47:00
用捐血驗愛滋是垃圾啊,危險性行為也很垃圾,但只禁止一年:p
作者: akobe   2014-10-18 21:48:00
剩下的3成也該禁一禁啊~~這就像獵巫一樣~~以為把男男性行為禁了就沒事~~還是有3成
作者: JOJOJIMJIM (安坑吳彥祖)   2014-10-18 21:50:00
這篇偷推危險性行為垃圾啊?是乾你屁事 礙到你了?除非你指的是危險性行為還去捐血這行為垃圾 請你改正
作者: julian30320 (就可王-賽潘安)   2014-10-18 21:51:00
擁甲ID又來連續噓了~小心被人肉查學校~
作者: JOJOJIMJIM (安坑吳彥祖)   2014-10-18 21:53:00
我是異男喔 別搞錯了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4-10-18 21:53:00
至少可以禁七成 為何七成的要爭辯說"禁了七成還有三成阿"
作者: geng1113 (耿耿)   2014-10-18 21:54:00
愛戰又怕被查 也太弱了吧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4-10-18 21:54:00
阿要降低機率 本來就該從大塊著手 不然勒?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1:54:00
其實禁了七成之後就是十成了,不會是三成,分母不同但是!實際上這七成本來就被禁止了,理論上只有那三成,所以多出來那7成是哪來的(思?上天給予的禮物?
作者: julian30320 (就可王-賽潘安)   2014-10-18 21:55:00
當然要怕啊 生命只有一次 被牽寬頻怎麼辦?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4-10-18 21:56:00
從大塊著手=歧視,必須要先解決小眾的3成www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0-18 21:56:00
禁危險性行為就 10 成都禁了,安全用血啊!(手心拍手背
作者: geng1113 (耿耿)   2014-10-18 21:56:00
之前查你的有說想要牽你嗎 你有照過鏡子嗎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1:56:00
重點是那七成不該存在呀,禁止條例已經很久了,偷放大絕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0-18 21:57:00
try 那 3 成也不應該在啊,條例都規範了 :p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1:57:00
那三成裡面,還是會存在喔,就另一半得病,就算捐血者本
作者: julian30320 (就可王-賽潘安)   2014-10-18 21:58:00
甲甲整天叫人照鏡子 好像以為自己都不挑的?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0-18 21:58:00
請一起終身禁,就這樣 :p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1:58:00
身遵守規範也一樣,當然至少先排除7成也不錯。
作者: geng1113 (耿耿)   2014-10-18 21:59:00
說不定外籍勞工都比你好看阿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0-18 21:59:00
危險性行為禁終身不就可以 10 成了,視而不見 XD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4-10-18 22:00:00
對了,BLAZ發一篇危險性行為的定義阿,真好奇你的定義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0-18 22:02:00
危險性行為是官方定義的,你可以 google 到喔,揪咪 XD重點是一起禁止啊 :3...為了用血安全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2:03:00
我說過了,那3成是不可能不存在,因為另一半的原因。當然三成裡面,可能有2成以上都是沒良心的人,但是7成還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0-18 22:04:00
try 你在講什麼,那符合禁兩年的部份,但為什麼不禁終身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2:04:00
是比兩成高。至於時間問題已經和你講過很多次了,就算我
作者: julian30320 (就可王-賽潘安)   2014-10-18 22:04:00
甲甲講不過人就開始說人醜了XD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2:05:00
本身認同禁止,不過1.2都是可能消失的行為,3或許可能消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0-18 22:05:00
我一開始就說我同意三者都禁終身喔,拿甲甲出來釘草人很怪
作者: julian30320 (就可王-賽潘安)   2014-10-18 22:05:00
我覺得說人之前先檢查下自己的括X肌健不健康才是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2:06:00
簡單來說,倒楣的不是甲甲,是被甲甲害到的國中生之類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0-18 22:06:00
所以你寧可歧視他們,也不願意維護用血安全,我太失望了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0-18 22:07:00
基本上只要可能有染病都終身禁才能維護用血安全請不要跳針啊,我們是要維護用血安全 <3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2:07:00
因為大家都遵循這套系統,結果如何?恭喜,裡面竟然有7成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2:08:00
甲傳染給人,至於用血安全?我是沒那麼有動力去直接抗爭不然都禁一禁當然可以。實際上抗爭議題也不是三者都禁,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0-18 22:09:00
維護用血安全的主旨那去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2:09:00
而是第三者放,正常人是不可能會准許這種情況,哪怕對方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0-18 22:10:00
就直接禁止所有危險性行為,不放大檢視特定族群,才沒有歧視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2:10:00
我沒那麼大能力去維護用血安全,但是我可以說服這些害血
作者: geng1113 (耿耿)   2014-10-18 22:10:00
原來別人擔心被性侵 叫他去照鏡子前 還要先做身體檢查?
作者: geng1113 (耿耿)   2014-10-18 22:11:00
這啥詭異邏輯阿 恐同邏輯差 看之前公聽會就知道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2:11:00
前面說過好幾次,捐血是救人不是駭人,如果真的有良心的人,不管他是不是同性戀,都只希望更嚴,而不是更鬆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0-18 22:11:00
真有良心,請支持危險性行為都該終身禁捐,就這樣 :)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2:12:00
那可以去改變議題主軸,不過我也知道你做不到,你並不是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0-18 22:12:00
而不是把甲甲拿出來放大獨立成一條規定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4-10-18 22:20:00
我覺得不需要移除男男條例,但是三種終生禁捐OK,還有,其實無套本身有交換體液,所以夫妻生小孩也是不能捐,哈把條例列系一點可以,例如多加多重性伴侶,不要想趁機讓男男性愛(肛交)故意躲進大項,反而越細大家越看的懂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0-18 22:23:00
那我跟你已經有共識了,重點在危險性行為 :p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