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表達愛慕遭拒 28歲男網友恐嚇性侵12歲少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14-10-19 13:02:17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苗栗縣28歲陳姓男子去年在網路認識年僅12歲少女,表示好感遭拒後,涉嫌恐嚇少女「我
就讓你知道我勢力多大,你報警也沒用,因為我認識很多高階警察」等,強迫少女發生性
行為並拍攝裸照。陳男落網後,否認犯行並供稱是你情我願,新竹檢方偵結依加重強制性
交與恐嚇罪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陳男與被害少女去年5月認識,表達愛慕被拒絕,陳男撂話「你要離開,我
也會讓你身邊的人離開你」、「我也會讓你男朋友消失的」等,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懼,同
意交往。陳便邀約少女外出賞夜景時,恫嚇如不跟他發生性行為,就要她的朋友或家人消
失,脅迫被害人發生多次性行為,並拍攝裸照及性愛影片。
被害少女擔心性愛照片外流,整天悶悶不樂,被母親發現追問,才知遭性侵。警方搜索陳
男租屋處,從手機、相機、電腦內扣得被害人裸露的性愛照片等。
3.新聞連結: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9008493.shtml
4.備註:
這個男的根本是個戀童癖的魯宅
作者: ynd (世態有如雲變改)   2013-10-19 13:02:00
..............................12歲
作者: lookyour (柚子)   2014-10-19 13:03:00
我認識很多高階的變態!!!
作者: lovetweet (諾的偉少)   2014-10-19 13:03:00
恩.........1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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