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鴻泰擺明在關說、限定審查結果,是想再一次重覆一次阿扁的政治追殺就是了?
最高法院揭櫫馬英九政治迫害陳水扁的證據
http://pfge-pfge.blogspot.tw/2012/12/blog-post_23.html#axzz3GjjKZquQ
"憲法所明訂的總統法定職務範圍,限於國防、外交、兩岸等,最高法院卻「自行捏造」
,認定「二次金改的事項」也是「屬於總統的職權」,就是要構陷陳水扁入罪的具體
證據之一。「實質影響力」則更扯,那是2010年11月5日台北地院法官周占春對「二次
金改」判決陳無罪後,馬英九於宴請司法首長時,同時發表扁案判決「不符合人民期
待」,最高法院吳信銘等5名法官才於法無據地掰出「實質影響力說」,指「毋須討論
總統法定職權內容,『只要有影響力』都算總統職務行為」,在龍潭案判扁重罪。"
[新聞] 費鴻泰:這麼多夜店在我選區,是種恥辱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112386
"信義區知名夜店發生震驚全台的殺警案,立法委員費鴻泰今天表示,
直到現在他才知道大部分的夜店都在他的選區,「是種恥辱」。"
一個當了十幾年立委的人卻不知道自己選區有那麼多夜店,
平常到底都在幹嘛,有為地方喉舌嗎?
不符合人民期待的應該是費鴻泰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