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朋友傳了這連結給我
http://www.bola.taipei.gov.tw/ct.asp?xItem=43584927&ctNode=63848&mp=116003
上面寫到:
國定假日有哪些?勞動基準法規定之國定假日,如與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所發布的國定假日
有所差異時,事業單應適用何者規定?
依勞基法第37條以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所謂「國定假日」,依序如下:
1、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 (元月1日)。
2、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之翌日 (元月2日) 。
(以下省略)
所以1/2放假是有法源依據的
但是好像沒有這方面的宣導跟執行所以一堆人不知道
有沒有相關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