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又涉3起潑酸 檢求加重量刑
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曾犯搶奪罪服刑出獄的男子蔡震昇,今年九月底到十月初,被
控涉嫌在南市安平區、北區連犯三件朝女子背後潑鹽酸案,幸未造成重大傷害,昨天台南
地檢署依傷害、毀損罪嫌起訴蔡男,並以蔡在前案服刑後五年內故意再犯徒刑以上之罪,
請法官加重量刑。
蔡嫌在落網時曾說「因與家人吵架、又與女友分手,心情不好才會潑酸出氣!」南檢表示
,卅八歲的蔡震昇在九十八年間犯搶奪案被判刑,一百年六月假釋出獄,一○三年三月出
獄;但他不知悔改,把從五金百貨行買來沖洗廁所的鹽酸裝在白塑膠瓶內,作為潑酸工具
。
今年九月卅日晚間七點多,他騎機車在安平區府前路、建平路口,朝同樣騎機車的陳姓女
老師背後潑酸,致陳女後腰與左臀一度灼傷。
十月一日下午六點許,蔡嫌又騎機車在北區和緯路、武聖路口,朝一名騎機車的陳姓女子
背後潑酸,造成陳女褲子破洞、臀部皮膚發紅破皮。時隔廿分鐘,蔡嫌行經北區文賢路、
武聖路口,尾隨另名騎機車的陳姓女子到臨安路二段九十一巷,再朝陳女背後潑酸,陳女
右臀部受到腐蝕性燒灼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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