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epochtimes.com/b5/14/10/24/n4279699.htm
《大屠殺》揭中共活摘新罪 震驚器官移植界
2014-10-25 12:48:28
【大紀元2014年10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周月諦多倫多報導)前美國智
庫研究員,資深中國問題專家葛特曼(Ethan Gutmann)歷經7年、根據100多個
調查採訪後寫成的新書《大屠殺》(The Slaughter),披露了在中國大陸發生
的活摘器官做移植用途的更多證據,在週四多倫多的「活摘論壇」研討會上引起
移植界專家關注。
2006年,證人安妮公開指中共在瀋陽蘇家屯醫院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後,已有多
位知名專家做過調查並認為,中國存在活摘器官問題。
葛特曼說,他對120多人做了詳細採訪,其中超過50人曾在中國大陸的勞改所或
監獄呆過,他們中有法輪功學員、維吾爾人等。「這些人已經去到地獄之門,又
回來了。他們的故事很重要。」
研討會後,多倫多St.Michael醫院腎移植、腎病和糖尿病綜合護理計劃主任、多
倫多大學醫學教授Jeff Zaltzman 對媒體說,他見過一名年輕的華人患者,身上
有2個手術刀痕。「第一次在中國做腎臟移植不成功,在幾天之內,他獲得第二
次移植手術。這在加拿大絕不可能發生,我們沒有這種水平的器官貨源。」
醫生親歷活摘器官
葛特曼稱,他在英國國會講這個話題時,遇到一名維吾爾人醫生,他1995年在中
國烏魯木齊一家醫院工作期間,被要求去執行死刑的地方,取出剛被槍決的人的
內臟。葛特曼說,這位醫生當時很驚訝,因為那男犯人被槍擊後仍活著,子彈射
偏了,開膛時刀口不斷流血。他們被要求摘除男犯人的腎臟與肝臟等後,縫合刀
口。
2004年台灣一家大學醫院知名醫生Wen-Je Ko的經歷是個重要證據。葛特曼說,
Ko醫生有很多老年患者,為器官移植等了很多年,當時去中國移植器官,1個腎
臟要6萬,1個肝臟要11萬,但大陸患者只需付半價。
於是Ko醫生去中國找便宜的器官,並獲得中方同意。葛特曼說,中方對Ko醫生說
:「我們知道你擔心這些器官的質量,是否有肝炎、毒癮等,是否來自囚犯,你
不想給患者這些器官。我們向你保證,你得到的是最好的器官,都是法輪功學員
的器官,他們很年輕、健康、不喝酒、不抽煙……。」
「他聽到這些後,感到很不安。」 葛特曼說,Ko醫生後來自己開發了電腦數據
庫,設計了器官登記表格,要求填寫器官來源的各種數據,並提供給中國醫生使
用。「1年後,他被禁止進入中國大陸」。
對於在中國大陸發生的活摘器官,葛特曼說,目前討論的焦點已經不是「這是否
發生過」?而是「規模究竟有多大」?「是否仍在繼續?數字是多少」?
多倫多專家「震驚憤怒」
研討會後,多倫多大學醫療網絡(UHN)專業操守部門總監Linda Wright稱,中共
的活摘器官工程使她「完全不能接受」,她感到「很震驚、很憤怒」。
Wright表示,活摘器官「很明顯違背了基本人權,也違背司法」。在未經對方同
意的情況下,強行摘取器官「非常惡劣,違背所有道德準則」。
Zaltzman醫生說,即使是死囚,殺他們並取其器官,也是令人震驚的事。「我認
為,世上任何人都不會支持(這做法)」。
多倫多總醫院(TGH)移植醫生Gary Levy表示,活摘器官是「非法行為,令人作
嘔,也違背道德標準」。
出席研討會的民陣全球主席盛雪表示,活摘器官不僅是謀殺,它還涉及迫害、商
業交易等很多問題。活摘器官已持續了13年。她呼籲醫學界要求成員簽字,保證
不與活摘器官行為沾邊。
多倫多移民律師Joel Etienne對記者說,德國納粹對民眾最壞的懲罰是死亡。然
而,中共的活摘器官工程更惡劣,不只是殺人,還摘取活人的器官牟利。
曝光事實 讓讀者判斷
葛特曼說,證據顯示,到2008年為止,有65,000名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但是
,「法輪功學員不參與暴力,不可能合法地被判死刑」。
葛特曼說,《大屠殺》沒有做結論,是要讓讀者去判斷。但結束時提出一個問題
:「我們西方人,怎能去中國獲得器官移植來延續生命?因為很可能,一名無辜
的人會因此而死。」
本週,加拿大發行量最大的《多倫多星報》(Toronto Star)和加拿大廣播電台
Current節目分別採訪了葛特曼先生。葛特曼在採訪時表示以色列已禁止遊客去
中國買器官,並呼籲加拿大頒布同樣禁令,然後其他國家會效仿。
移植專家:望立法嚴懲海外買器官者
Zaltzman表示,他知道去中國做腎臟移植的基本是華人,雖無記錄,但從他20年
從醫經歷中,知道至少有50名患者去中國做了腎臟移植。他希望醫生能儘量給患
者有關信息,不要接待去中國接受器官移植的病人。如能立法懲罰去海外買器官
的人,「我認為會是進了一大步」。
Wright表示,西方醫學界刊物可要求來自中國的醫生與醫院代表簽字,聲明他們
沒參與過活摘器官。若醫生參與過活摘器官,西方醫學界刊物不刊登他們的研究
論文。加拿大醫生應告訴需要移植的病人:去中國接受器官移植,產生的所有費
用需要自己承擔,回加拿大後不能報銷任何相關費用。
在10月20日渥太華的「活摘論壇」上,聯邦就業及社會發展部長Jason Kenney表
示:「之前,我們曾向中國提出從囚犯身上摘取器官的問題。」
Kenney部長介紹,總理哈珀即將參加APEC峰會,屆時他將再次向中共官員提出對
中國人權問題的強烈關注。
責任編輯:騰冬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