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xcimo (excimo)
2014-10-27 09:06:43推 lanth123: 重點是不會判無期的 姦殺可能只判10-15年 10/27 07:37
這是不是就是法官判決防衛過當的主因?
小偷就算變強盜殺人兩屍三命,也不會判死
既然法官都認為這些人不必死,屋主有什麼資格給他死?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4-10-27 09:08:00
私法正義是不被允許的
作者:
Evenpan (Even)
2014-10-27 09:11:00可是家變兇宅了房價跌個兩成,石牌房價至少虧個一兩百萬
作者:
excimo (excimo)
2014-10-27 09:12:00人不是死在家裡,不算凶宅?
作者:
Marty (DNA探針)
2014-10-27 09:13:00甚麼時候輪到法官來覺得?? 法官有這麼大的權利嗎?
作者:
Leeng (Leeng)
2014-10-27 09:13:00過失殺人啊又不是謀殺 一堆鍵盤審判還言之過早
作者:
Marty (DNA探針)
2014-10-27 09:14:00法官不是按法條判的嗎?? 法官認為?? 有資格認為??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10-27 09:14:00法官就是按法條判啊,只是很多鄉民不滿意而已XD
作者: jokywolf (joky) 2014-10-27 09:17:00
兩屍三命說得好簡單,假設發生在你家會...?
作者:
phix (88)
2014-10-27 09:19:00海陸鎖喉比擒拿強喔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10-27 09:25:00而且還一堆鍵盤先知,光看聳動的報導就可以預知有姦殺的情形發生
作者:
A6 (çŸID真好)
2014-10-27 09:48:00因為那不是法官加
喔因為屋主沒有想給他死阿 怎麼知道他自己身體差就死了
作者:
serval623 (æ´›æ‰ç£¯å¼·å§¦äºº)
2014-10-27 10:59:00台灣689的騾你抓到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