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ppyx2 (喜喜)》之銘言:
我想多多了解一下情況
: 我是柯文哲辦公室青年網頁負責人
: 針對板上昨晚出現的許多提出的法條質疑予以回應
: 如果國民黨跟郝龍斌想用台北市政府轄下的十二個區公所耍小動作,
是只有台北市?還是少數縣市如此?還是全台灣都是如此?
: 我們已經做好全面開戰的準備!回應內容如下:
: 一、台灣是民主國家,投票是權利,不投票叫做棄權,不會被處罰。
: 北韓是極權國家,投票是義務,不投票叫做沒盡義務,一定會被處罰。
這段真的很沒意義...有點扯遠了
: 台灣不是北韓,公民事先簽署切結書聲明放棄里長投票權,
很多時候並不是你簽了切結書就一定可以怎麼樣
: 願意被選委會派去不同的里擔任監票員,不違憲,也不違法,
: 既擴大公民參與,又深化民主理念,這是一個多全其美的結果,
: 台北市政府轄下的十二個區公所的選務工作人員,
: 憑什麼否決公民自主決定在先?!
: 憑什麼違反公職選罷法第17條規定
: (投票所工作人員,得在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在後?!
是只有台北市?還是少數縣市如此?還是全台灣都是如此?
: 不讓我們推薦的內監人員在執行工作的投開票所投票?!
: 為什麼台北市政府轄下的十二個區公所的選務工作人員不依法行政,
: 直接告訴我們推薦的內監人員在投票日當天可以請假回去戶籍所在地的里投票,
: 反而告訴我們推薦的內監人員,他們三張票都不能投?!
抱歉,因為我相信板上很多人,包含我
都不是很了解這塊
是過往慣例就可以如此,但是這次不行這樣嗎?
: 二、針對我們上述的質疑,
: 台北市政府轄下的十二個區公所的主管人員可能會回答,
: 我們的要求會增加選務工作的困難,
: 為了單純、簡化選務工作的準備,無法接受我們的要求。
: 首先,
: 我們想問:根據公職選罷法第58條規定,
: 投開票所的工作人員必須有一半的人員是公教人員,
: 請問台北市政府轄下的十二個區公所的主管:
: 這些選務工作人員的戶籍都在執行工作的投開票所嗎?
: 請問他們是不是在執行工作的投開票所投票?
我們家族有公務人員,之前投票的時候有聊到
他是說那天他就沒辦法投票,不過詳細情況我不太清楚
: 如果他們都在執行工作的投開票所投票,
: 為什麼我們推薦的內監人員不能比照辦理?
因為我身邊剛好是反例,所以...
: 其次,
: 現在選舉人名册的編造,已經全部電腦作業,
: 而且內政部更新戶政作業系統時,
: 發生外包給中國大陸的電腦公司作業的情形,
: 可能習近平要比郝龍斌更清楚這次台北市長選舉的籌備作業。
我覺得現在扯這個真的沒必要
: 現在全台灣的民眾去投票時,
: 在選舉人名册上都會看到
: 「憑民國幾年幾月幾日核發的國民身分證領取選票」,
: 上述針對每位民眾領取選票的規定,都能巨細糜遺,一一註記完成。
: 請問:
: 我們推薦的內監人員多數並没有跨越行政區,
: 北投區還是北投區,大安區還是大安區,為什麼做不到跨里投票?
很多事情要做都可以,比如說不用紙張圈票,用電腦圈選計票
為什麼台灣還是選擇傳統紙張,人力記票,因為就是避免不必要的爭議
現在要做當然可以做到跨里
我覺得不在籍投票一樣可以做到,
甚至海外投票都可以做的到
但是為什麼不做?因為就是避免爭議
要修要改都不是不行,但是不該是現在要選舉的這個時間點
這個時間點要去異動這些東西,我是覺得沒必要
要異動最好是在選舉後,選舉前1.2年
: 當全台灣的民眾去投票時,
: 都可以在選舉人名册找得到自己領票的身分證註記,
: 同一個行政區,只有跨里的內監人員也沒有幾個人,為什麼做不到呢?
現在這段我看起來,感覺是過往慣例皆是如此
: 就算全台北市我們推薦的內監人員全部跨里,
: 也只有1534個;全台北市將近200萬的選民投票時,
: 都能在選舉人名册找得到領票的身分證註記,
: 請問讓我們推薦的內監人員跨里投票何難之有?
: 事實證明,
: 是台北市政府轄下的十二個區公所的選務工作人員不想做,不願做,而不是做不到!!
有沒有其他縣市,是這樣執行的例子...
如果有的話拿出來講會比較有力一點
: 三、也許台北市政府轄下的十二個區公所的選務工作人員會這樣説,
: 允許跨里投票,會在A里的里長票櫃出現一張B里的里長選票,
: 這樣會造成「妨礙投票秘密」的違法情形,因此他們不能違法!
: 這種道貌岸然的理由,實在讓人聽不下去!
: 「妨礙投票秘密」?!
: 那我們推薦的內監人員已經自己提供切結書給選委會,
: 聲明放棄里長投票權也不行嗎?
我不確定這裡的切結實務上面有沒有用
但是我知道有些切結書實務上是無用的
比如說立法委員說放棄言論豁免
社區內游泳池,切結後果自負
醫院內不合理之醫療手段
: 台灣不是北韓,我們推薦的內監人員都已經自願切結放棄里長投票,
: 不要給台北市政府轄下的十二個區公所的選務工作人員發生
: 「妨礙投票秘密」的違法行為,
: 難道郝龍斌市長要跟北韓領導人金正恩看齊,
: 一定要強迫我們推薦的內監人員非投里長選票不可嗎?
: 四、我們向台北市選委會提出推薦擔任內監人員名册時,
: 已經簽署放棄里長同意書,可以根據公職選罷法第17條規定,
: 在執行工作的投開票所,直接投票給該區的議員以及市長,
: 現在卻被區公所人員告知,他們將喪失投票權利。
: 事實上,區公所的選務工作人員並没有依照選罷法規定,
: 告訴這些擔任內監的朋友們,
的確是失職
: 他們可以向投開票所的主任管理員請假,
: 回去自己戶籍所在地的投開票所投票!市長、市議員和里長這三張選票的投票權,
目前我知道過往正常情況,大概就是如此
在這個時間點上,我真的覺得循過往慣例會比較好
: 完全沒有影響!
: 這些區公所人員的有意誤導,就是想讓我們的支持者為了能投柯P一票,
: 直接放棄擔任內監的機會,這種行為實在太惡劣了!
: 不禁讓人聯想起1992年黃信介「元帥東征」到花蓮競選立委所發生的「做票事件」!
: 難道台北市政府轄下的十二個區公所的選務人員想要在11月29日(投票日)搞鬼嗎?
監票是合理的,的確在過去有做票行為出現
所以我很贊成公民錄製開票過程
但是上綱成要在台北市做票,這....我身邊極度支持非執政黨的朋友自己都不相信
激化無謂的對立
: 上述這些離譜情形,不只違反憲法保障的公民自主權利,現在台北市政府轄下的十二個區公所的選務工作人員的作法,已經違公職選罷法第17條的規定,我們一定會提出嚴正抗議!
: 在此拜託大家,希望各位擔任內監的朋友,
: 或是有親友報名並擔任此次內監的網友,
: 一定要去參加台北市選委會的講習活動,否則會被取消擔任內監的資格!
: 請幫我們將這個訊息傳遞出去,請各位務必與我們聯繫,
: 我們的信箱是
: kptaipeiyouth@gmail.com
: 我們會在收到訊息後,與您聯繫,並向臺北市選委會提出抗議。
: 也希望所有監票員務必持續追蹤粉絲團,
: https://www.facebook.com/KPYouthLab
: 類似重要公告,我們都會在粉絲團說明。
: 謝謝大家,
: 也請大家幫忙將這則訊息傳播出去,
: 更請大家幫忙加入催票串聯!提醒你的親朋好友,1129投票日,務必出門投票!
: 謝謝
: 柯文哲競選辦公室,監票部隊全體工作人員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