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xcxxx (進擊の暖男)
2014-10-27 13:11:35竊賊潛屋攻擊!為護孕妻 夫勒斃賊:打輸2屍3命
NOWnews – 2014年10月27日 上午7:58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不反擊今天就是2屍3命!日前有一名竊賊潛屋欲行竊,屋主和懷孕8個月的妻子正好返家
撞見,他擔心孕妻恐遭傷害,且對方朝他們攻擊,為了自保而和小偷發生扭打,徒手勒住
對方頸部,將他制伏勒暈,並且報警處理。不料警方到場時,小偷陷入昏迷,送醫急救不
治,屋主被警方依防衛過當,過失致死罪送辦。
「若不制伏,恐造成兩屍三命!」從事冷氣工的29歲男子,海軍陸戰隊退伍,身材十分粗
壯,過去也受過柔道訓練。他在2年多前認識在印尼航空公司擔任地勤的妻子,4月結婚8
月補婚宴,妻子已懷孕8個月。24日晚間,他和妻子外出用餐,約莫晚間8時返家,當時他
要進廁所,卻發現門推不開,驚覺有異懷疑有人在裡面,用力撞開門後,發現一名小偷戴
著口罩躲在裡面。
小偷先朝他揮拳攻擊,男子本能反應的閃躲,加上過去學過柔道,他擔心對方恐對孕妻不
利,動手將對方制伏。根據《蘋果日報》報導,男子勒住小偷脖子,沒多久對方暈倒,妻
子則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發現小偷呼吸微弱陷入昏迷,連忙將他送醫急救,不料治療
10小時後,家屬同意放棄急救,小偷宣告不治。
事後警方偵訊屋主,他坦承當時勒住對方,「如果讓我再選擇一次,我還是不會輕易放手
!」他強調「我沒錯!我要保護我的妻子和小孩。」死者胞弟則表示,雖然哥哥偷竊行為
不對,但也不應該置人於死,勢必會替他討公道。
律師表示,根據,《刑法》第23條規範「對於不法侵害,出於防衛自己的行為,不罰。但
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該屋主防衛過當,涉及《刑法》第276條過失致
死罪,恐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千元以下罰金,但他認為屋主為護妻小,情有可
原,研判法官可能予以6個月以上的緩刑。
針對此案《蘋果日報》對民眾進行調查,有62%的民眾認為屋主所為是為了保護妻小,不
認為是防衛過當。
http://ppt.cc/RBho
作者:
CP543 (盛氣平 過自寡)
2014-10-27 13:12:00"家屬放棄急救"
廢話~繼續急救救回來要負擔龐大醫藥費~死了可以要求賠償
作者:
ynd (世態有如雲變改)
2014-10-27 13:13:00應該頒獎~除暴安良獎
作者: DAHOO (大戶) 2014-10-27 13:13:00
最後的剩餘價值就是要錢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14-10-27 13:14:00藉別人的手除掉家中毒瘤 還可以凹賠償 當然要放棄急救啊
作者:
scott032 (yoyoyo)
2014-10-27 13:14:00家屬自己放棄急救還在靠邀三小
作者:
ynd (世態有如雲變改)
2014-10-27 13:14:00總統府應該要到竊賊家中握手以表慰問之意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4-10-27 13:14:00家屬同意放棄急救
作者:
CP543 (盛氣平 過自寡)
2014-10-27 13:14:00所以他並不是當場死亡,是家屬放棄急救才死亡,罪則在家屬
作者: Isinging 2014-10-27 13:14:00
...放棄急救這到底是隱含著什麼含意...
作者:
Arctica (欲聆聽,必先靜默)
2014-10-27 13:15:00我覺得賊本身就算了,賊家屬才是最糟糕的.....
作者:
kgh (恩~~~)
2014-10-27 13:17:00緩刑沒差 家屬應該覺得緩刑就好 民事比較精采
作者:
FOXHUNTER ('DEN NN )
2014-10-27 13:18:00家屬自己都懶得救了,還有臉出來怪人喔
作者:
ynd (世態有如雲變改)
2014-10-27 13:19:00大師兄:我不是說你弟,我是說你們全家都是………
作者:
taco13 (章魚燒)
2014-10-27 13:20:00家屬都不願意救的廢物還想拿來要賠償
作者: jn9515 2014-10-27 13:20:00
三小 這年頭強盜偷竊殺人放火的人還有公道喔
作者:
q06017 (小小柯)
2014-10-27 13:20:00有辦法把人家殺死 沒辦法抓起來?
作者:
idtvgame (唉低電視遊戲)
2014-10-27 13:20:00是要討什麼公道
用一個壞人的命,換取一個勇士坐牢並賠錢,好精的打算~
家屬才不在乎死不死吧,最主要是想要錢$$$$$$$$$$$$
作者:
Kreen (æ¯å¤©è¦æ›´å„ªç§€ä¸€é»ž)
2014-10-27 13:22:00死者家屬有夠噁心的,幹。不檢討出了一個強盜敗家子還檢討被偷竊的人,真想知道他長什麼樣。
作者:
i9100 (i9100)
2014-10-27 13:22:00welcome to Taiwan!
作者: pinea0615 (阿洛) 2014-10-27 13:22:00
運氣好比較有學過幾招,其他人呢?
作者:
kgh (恩~~~)
2014-10-27 13:22:00不放棄應該就是終生插管
作者:
hosen (didi)
2014-10-27 13:23:00不放棄急救,到時候要賠更多好嗎? 到底會不會想啊?
作者: yoshro 2014-10-27 13:23:00
把兩屍三命拿來當頭條一直打 看無罪機會會不會比較高
作者:
keepoo (keepoo)
2014-10-27 13:24:00好爽喔 擺脫家中敗家子又可以坑人一筆
作者: onthesea (i am telegrammed) 2014-10-27 13:24:00
爽啦 小偷死好 再吵等男主人出獄報仇就有得受了
作者:
hosen (didi)
2014-10-27 13:24:00死了就賠喪葬費,一些有的沒的就好了,活著變植物人千萬跑
看到新聞的照片,竊賊在現場那種姿勢氣管或頸椎應該重傷
作者:
SuperUp (( ̄▽ ̄#)﹏﹏)
2014-10-27 13:25:00馬執政都是they後社會風氣整個變了 現在都是壞人比較大聲
作者:
insominia (摸éšåŠ©ç†)
2014-10-27 13:26:00討公道
作者:
wind93 (開心最重要~)
2014-10-27 13:27:00世上少了一個垃圾
在馬英九的執政下,壞人越來越囂張..或許該考慮變天了
作者: chikorita (菊草種子) 2014-10-27 13:29:00
個人較挺屋主
一般人大部分應該都是挺屋主的 但號稱人權的團體眾就不
作者:
godbar (匈奴)
2014-10-27 13:32:00討三小公道 垃圾家屬
作者:
MindWork (.....)
2014-10-27 13:36:00沒提到tvbs講到的這位小偷 前科a4紙寫滿13張
作者:
yian0531 (Penrose)
2014-10-27 13:36:00哥哥偷失敗換弟弟來搶錢?
作者:
eragon (自閉男)
2014-10-27 13:40:00加油 這應該算正當防衛
作者:
Sanco (人老了一切都不同了)
2014-10-27 13:41:00有甚麼公道好討 好手好腳不工作去當小偷 怪誰啊
作者: nagilaman (啥鬼一 一") 2014-10-27 13:41:00
他弟還有臉上電視哭喔 未見小
作者: KevinLow (廢文漏) 2014-10-27 13:42:00
耶,恭喜臺灣人權大進步!!!
作者: n790321 (icon) 2014-10-27 13:44:00
這最好是要判刑啦
作者:
Tasoce (七敷木蔥)
2014-10-27 13:45:00<空中監獄> T^T
作者: clala 2014-10-27 13:46:00
又沒勒斃 ,明明送醫還活者 ,是家屬放棄治療
作者: n790321 (icon) 2014-10-27 13:47:00
過失個屌 碰到有人要傷害家人 我就不信這樣叫過當 幹
作者: clala 2014-10-27 13:47:00
然後來哭訴只是當小偷被打死 ,超棒的
作者: n790321 (icon) 2014-10-27 13:48:00
他弟說啥不能接受 幹 你幹嘛去闖空門 廢物
作者: clala 2014-10-27 13:49:00
想請問家屬為什麼要放棄治療?好死不如歹活啊
作者:
eqil (松下靜)
2014-10-27 13:51:00自己要犯偷竊侵入民宅罪 還有傷害罪 要應該承擔任何風險
作者:
eqil (松下靜)
2014-10-27 13:53:00根本不算過失殺人 這樣子以後誰還敢自衛
作者:
iam0718 (999)
2014-10-27 13:54:00推樓上 那38%可能都住帝寶
作者:
eqil (松下靜)
2014-10-27 13:55:00美國人被入侵民宅都直接拿手槍獵槍自衛的 台灣算溫和的....
作者: nagilaman (啥鬼一 一") 2014-10-27 14:06:00
他弟還敢說事主說的都不是事實 講得好像他人在場一樣
作者: mopigou (mopi) 2014-10-27 14:11:00
為民除害,應該發獎金阿
作者: Galm (水牛) 2014-10-27 14:14:00
不發獎金就算了還送辦? 我就準備看看鬼島法官怎判
作者: JackaLMeI 2014-10-27 14:15:00
賊鼠一窩
作者:
chris0701 (Quasimodo)
2014-10-27 14:24:00家人:家中少一個罪犯又可以敲詐 潮爽der
作者: Civan 2014-10-27 14:34:00
啥小偷??是強盜了好嗎
作者:
idunhav1 (你知道天空為什麼是藍的?)
2014-10-27 14:50:00死者胞弟 雖然侵入民宅失當但我還是缺錢所以會討公道
作者:
vcx530 (vcx530)
2014-10-27 15:05:00自衛,這若有罪,那賣黑心油殘害數百萬人的廠商無罪?銅葉綠素的xx鄉,竟然緩刑?
作者:
st002650 (眼鏡娘是偉大的存在)
2014-10-27 15:09:00依照現在司法,這屋主有可能判的比魏硬衝還重
作者: bhis (XXXS) 2014-10-27 15:38:00
打輸就二屍三命?真腦補。覺得記者一直在害屋主防衛過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