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護孕妻勒死賊 王卓鈞:應報警處理

作者: smad (呵呵)   2014-10-27 14:13:33
這不就是我們偉大的馬總統最強調的 一切依法行政嗎
當然小學生也知道家裡遭小偷要報警處理 因為小偷早就跑了
問題是這個人可不是小偷而是強盜
我不跟你正面搏擊難道跟你說謝謝光臨歡迎再來嗎
現行犯本來就是人人可以逮捕 不然捷運殺人魔早就把人殺光了
現在不小心失手打死一個前科累累的強盜竟然還要被公權力告過失致死
你不打死他搞不好被打死的就是你 雖然最後他應該還是判個緩刑之類的
但那也是前科啊 為什麼保護家人也算一種犯罪
有時候真是感嘆 法律真是用來保護人的嗎
※ 引述《c871111116 (廢文死北七)》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廣新聞網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護孕妻勒死賊 王卓鈞:應報警處理
: 日前在台北市一名男子返家時,發現家中有小偷闖空門,為了保護懷胎八個月的妻子,男
: 子與小偷搏鬥後將他制伏,但小偷急救後卻不治,警方以過失致死罪將男子送辦。警政署
: 長王卓鈞今天(27號)表示,有沒有防衛過當要交由法院裁定,但遇到類似案件,一定要
: 先報警處理。(陳俊華報導)
: 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帶著懷孕八個月的妻子回家時,發現家裡遭到小偷闖空門,小偷還揮
: 拳攻擊。為了保護妻子,男子勒住小偷頸部將他制伏後才報警處理,但這名小偷卻因為腦
: 部缺氧,送醫急救十小時後不治身亡。警方以男子防衛過當,依過失致死罪將他送辦,士
: 林地檢署諭令五萬元交保。
: 警政署長王卓鈞表示,屋主沒有想到會有這樣的結果,是否有防衛過當?將交由法院來裁
: 定。王卓鈞:『這個屋主也不是要見到有這個結果,我看他今天已經五萬塊法院給他交保
: ,那這一部分可能將來就要留給檢方跟院方來做一個裁定。我們是希望有這種案件發生的
: 時候,報警來處理是我們所希望的。』
: 王卓鈞提醒,如果民眾遇到類似案件時,要以自己本身的安全做為第一考量,最好要立刻
: 報警,由員警到場處理,會比較完備。
: 3.新聞連結:
: http://tinyurl.com/nugjqog
: 4.備註:
: 真他媽低能兒
作者: halusai ( )   2014-10-27 14:15:00
王卓鈞的刑法真的有及格嗎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4-10-27 14:15:00
法律 是用來保護壞人的阿 ... 傻傻der
作者: b54102 (可問江湖頂峰)   2014-10-27 14:15:00
按照台灣警察吃案的慣例,大概跑了也不會去抓
作者: f6467 (米特)   2014-10-27 14:15:00
沒飯吃,怎麼不吃牛排?
作者: tboy120 (tboy)   2014-10-27 14:15:00
忽然想到水滸傳 本來守法的 後來也跟強盜土匪沒什麼兩樣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4-10-27 14:16:00
台灣最有人權的人=被告 BY某個書記官
作者: aqtbb255148 (山羊反黑箱)   2014-10-27 14:16:00
法律?是什麼人?很厲害嗎?
作者: syura945 (○~)   2014-10-27 14:17:00
拿出3310大喊: freeze! I say freeze! 賊:please?
作者: KJK5566 (士林金鍾國)   2014-10-27 14:17:00
法律是用來規範窮人 保護有錢有權的人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4-10-27 14:19:00
賊跑掉把贓物銷掉了 就算後來抓道也只能拿到欠條啦除非小偷未成年 父母賠的起不然像這種成年吸毒的賊 跑掉了就是錢沒了警察還會跟你說:呵~依法就是拿不回來~啾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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