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護孕妻勒死賊 王卓鈞:應報警處理

作者: Kbart (凱巴特)   2014-10-27 14:53:03
先別激動,因為目前只是警察偵訊而已
這事件看來是正當防衛沒錯,不過警察還是得偵訊以釐清事件
至於是否為正當防衛,這是檢察官的事
(有聽過因正當防衛「不起訴」嗎?表示這已經是檢察官的職權)
所以現在是否真的殺歹徒還要被判刑?這還不肯定
如果最後結局不是不起訴或緩起訴的話
到時候再來痛批檢察署
(或者仿效太陽花!)
我倒想看看被裁定不起訴或緩起訴後,這父親的嘴臉......
(真的完全恩將仇報,應該要包紅包感謝退役軍人)
作者: aqtbb255148 (山羊反黑箱)   2014-10-27 14:54:00
等法官判決出來,我們再來討論好了
作者: waiting0801 (動感光波逼逼逼)   2014-10-27 14:54:00
說真的不太可能不起訴,最好結果大緩刑 台灣...嘆氣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4-10-27 14:54:00
希望遇到好的檢察官。
作者: tboy120 (tboy)   2014-10-27 14:54:00
都被上手銬了耶
作者: cocolico ( G6票已售出)   2014-10-27 14:56:00
緩刑就背前科,到時找工作得隨身帶報紙證明
作者: Insania (余の顔見忘れたか)   2014-10-27 14:58:00
希望遇到認真的檢察官及仔細的採證人員 到法官那才有機會
作者: waiting0801 (動感光波逼逼逼)   2014-10-27 14:59:00
真心希望檢察官可以仔細的看待這件案件希望檢察官/法官 可以多站在『受害者』的高危險著想不要搞的『犯罪者』才是被害者一樣 .....唉你的希望我也相當希望,我真心也希望不起訴
作者: Jasy (傑西)   2014-10-27 15:08:00
幾乎不可能不起訴 最後必定是丟到法院讓法官判
作者: Insania (余の顔見忘れたか)   2014-10-27 15:11:00
有人死掉很難不起訴 所以很希望偵查過程仔細嚴謹點
作者: linwinston (胖鴿子)   2014-10-27 15:36:00
緩刑會有前科喔,緩起訴才沒有
作者: eu3 (^^)   2014-10-27 16:00:00
有前科是有差喔 …這種前科越多越好大家絕對不會怎樣
作者: ketsuya (note)   2014-10-27 16:09:00
一是刑事紀錄,一是前科紀錄,緩刑未撤銷良民證是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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