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連總部強調,尊重民眾有不同意見,但盜用影片、竄改內容,甚至掛上黨徽,已經觸法,
: 連總部不得不採取法律行動。我們呼籲有心人士及對手陣營「再怎麼刻薄,都不能野蠻」
: ,利用變造的方式惡意攻擊,這樣的人絕對會被市民及社會所唾棄。
: 3.新聞連結:
: http://www.nownews.com/n/2014/10/27/1476501
: 4.備註:
: 會被法院認證嗎?
雖然說台灣的法院 常常輕判很多壞人
但是這次的案件 肯定是重判 因為所有的罪名都成立
我想這次是給大家一個警惕
有幾種人都是八卦年輕版友常犯的
一 看人不爽就竄改內容 毀人名譽
二 自以為伸張正義 然後毀人名譽
三 盜圖 著作權法
犯法就是要面對法律 去坐牢吧
基本上有一堆前科的人出社會 會很辛苦的
不要犯了刑法之後
還在說 我是年輕人耶 我是初犯耶 我是板友耶!
我投給柯文哲 但是連勝文我再怎不喜歡 都不會做這種 毀人名聲的影片
真的覺得現在年輕人
犯法跟吃飯一樣!
作者: otld (自閉的過動兒) 2014-10-28 01:02:00
因為犯的都是當權者制定的法
作者:
cafopupu (李俊畿㊣大帥哥㊣ ®™)
2014-10-28 01:03:00甜甜圈有犯法嗎? 看了好開心
作者: fireefax119 (小雪橘子醬) 2014-10-28 01:03:00
有些底線超過了就危險
虐待殺死洪仲丘只要六個月,我看這個會判超過一年..
作者:
l42857 (~.~)
2014-10-28 01:06:00反正你不就是要噓 送你一個
作者:
cafopupu (李俊畿㊣大帥哥㊣ ®™)
2014-10-28 01:06:00你長被虛爆耶 保持傳統好了
作者:
jcto04 (泡泡糖)
2014-10-28 01:06:00ZZZ
網友爭議,加重刑期,政客說謊,蛤?我沒注意到...
作者:
GaussQQ (亮)
2014-10-28 01:07:00Yes, we can
作者:
taidocky (taidocky)
2014-10-28 01:07:00你法官還是立委 要加重其刑就加重喔
怎麼不說國民黨曲解MG149 指控柯P洗錢毀人名譽?
作者:
cafopupu (李俊畿㊣大帥哥㊣ ®™)
2014-10-28 01:10:00你覺得開庭拖到連公子選完還會想告嗎?不過其實你說的有點道理 哥這次虛噓兩次就好
作者:
cafopupu (李俊畿㊣大帥哥㊣ ®™)
2014-10-28 01:13:00說人家不會開刀 貪汙就沒事 改改圖就不得了
我記得KMT不是也有盜用外國攝影圖當競選網站底圖?
作者:
netburst (133 134 592)
2014-10-28 01:17:00不是重罪就不是罪?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4-10-28 01:18:00又是你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4-10-28 01:25:00每天都在討噓辛苦你了
作者: Gavina (資金管控最重要) 2014-10-28 01:27:00
搞笑一直玩一直玩可以 但是竄改就不對了
作者:
cafopupu (李俊畿㊣大帥哥㊣ ®™)
2014-10-28 01:32:00小學生有無敵星星 不會怎樣吧
作者:
hosen (didi)
2014-10-28 01:48:00重什麼罪?說來聽聽自己的廣告就不實了,賠二億,一億給你,是依哪一條法?
作者:
aahoo (費攸曼)
2014-10-28 01:55:0010年不準上架 第11年勒? 賠2億? 怎不勒令停業&禁止販賣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4-10-28 01:59:00500get
作者:
aahoo (費攸曼)
2014-10-28 02:16:00本身自己就是一個不實的文宣 講一堆話 都沒證據
作者:
superkb (marlinsgogogo)
2014-10-28 02:18:00辛苦你了 500很難賺
作者:
cbate (自由是用錢買不到的)
2014-10-28 02:36:00拜託學一下怎麼打標點符號好嗎?
嗯~雖然你投柯,但我還是噓你,是不是犯法,不是你說了算!
依其公眾人物身份以及政治的公共性質,我認為這屬於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
作者:
KOXman (小健KOX)
2014-10-28 03:39:00正義哥正在跟我們講大道理 辛苦啦
你講的那三點,國民黨中年人很多都犯了.......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4-10-28 06:26:00喔
你舉個例子有哪個年輕人犯刑法有講過「 我是年輕人耶我是初犯耶 我是板友耶!」,講不出來的話你也犯了你所講的一丶二點...
作者: shiriri (CG屁屁妹) 2014-10-28 08:16:00
快檢舉蔡正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