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秋堇立委國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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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從下午四點進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朝野協商,
一直到晚上七點半,
原來被保留的條文還是繼續保留!
接下來,星期三的協商由王院長主持。
為解決大統長基案18.5億不法利得被3800萬刑事罰金“沖”掉、
所謂“一罪不二罰”的問題,
食管法第49條,法務部主張 “法人除罪化”,
司法院一直不能接受。
王育敏擔任主席,支持法務部的看法,
甚至最後差點做成結論,
就是司法院已經接受法務部的看法。
到後來,我只好請司法院的廳長站到詢答台的麥克風前,
把話再說清楚,
她說到後來,連“紊亂司法體制”的話都說出來了 。
我說,既然司法院跟法務部的意見還是不同, 那就繼續保留吧!
但既然如此,在場的人也不可以隨便對外放話說,
是在野黨杯葛所以今天才一事無成、沒有通過任何條文……
因為國民黨一直急著在11月29日投票前三讀通過食管法,
所以只要我們認真、仔細討論條文,
就有人跳腳、對外放話罵我們杯葛、拖延修法,真的很過分!
最過分的是,他們竟然把食管法當成………政治止血ok繃,
人民受這麼大的傷害,好不容易才換到一次修法的機會。
我真的不懂到底在趕什麼
(草率、趕工式的修法,怎麼可能修出週全的法律?)
後來,我才明白,原來他們趕著在11/29投票前,
向人民說“我們很有效率的通過了食管法,
而民進黨在修法過程中還是處處搗亂”。
真是好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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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罪不能兩罰 所以先找罰款輕的來繳就脫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