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妻勒死賊「過當」? 王卓鈞:應該報警處理
東森新聞 – 2014年10月27日 下午6:05
台北市發生的竊賊闖入民宅遭屋主勒死案,屋主自我防衛是否過當
引發討論,警政署長王卓鈞今天表示,遇到這樣的情況,應該報警
處理由警察來辦比較妥當,但有民眾質疑等警察到了現場小偷早就
跑了,屋主也可能遭遇不測。
當你帶著懷孕的老婆回到家裡想打開廁所的門,結果發現裡面有人
跟你在拉扯,你第一時間會報警還是撲上去。民眾看法各不相同,
實在是因為跟闖進家裡頭的竊賊碰個正著,情況真的很危險,不擋
住他財物可能會被帶走,要逮住他就怕對方有武器,一不注意賠上
小命。警政署長王卓鈞:「我們是希望說有這種案件發生的時候,
當然報警來處理是,是我們所希望的,由警察到現場來處理可能是
比較妥當的。」
誰不希望有警察協助捉賊呢,但有時間能等待嗎,就有網友痛批王
卓鈞這番話跟「何不食肉糜」相同等級,等警察到場如果一屍兩命
,這些意外責任你負得起嗎。警政署長王卓鈞:「所謂屋主本身的
安全當然是第一,這個屋主也不是要見到有這個結果,(自衛過當)
將來留給檢方跟院方來做一個裁定。」
何姓屋主是否自我防衛過當,只能交由司法認定,但類似事件如果
是發生在美國可能就不會有爭議。去年2月轟動全美的槍擊案,齊
默曼不聽警方勸告停止跟蹤反而開槍擊斃了進入自己社區的非裔美
國人馬丁引爆極大爭議,法院最後仍然判決齊默曼無罪,台美民情
,法律雖然各異,但為保護親友挺身而出的心情卻是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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