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
正式下戰帖:
邀請中選會主委劉義周教授,針對11/29所將舉行的割闌尾第二階段公開擺攤連署,是否
果如中選會所聲稱的「違法」,不限時地,進行公開辯論!
https://www.facebook.com/kchuang2013/posts/1622605381299975
【延伸閱讀】
1. 大選綁「割闌尾」 中選會:恐違法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1028/496260
2. 罷免連署時受到干擾有相關的刑責處罰
第98條
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為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妨害他人競選或使他人放棄競選。
二、妨害他人為罷免案之提議、連署或使他人為罷免案之提議、連署。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107條
選舉、罷免之進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者,處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一、聚眾包圍候選人、被罷免人、罷免案提議人、連署人或其辦事人員之
服務機關、辦事處或住、居所。
二、聚眾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候選人從事競選活動、被
罷免人執行職務或罷免案提議人、連署人或其辦事人員對罷免案之進
行。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14474336.A.91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