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之銘言:
: 莫忘多年前陶羿君事件,女大生被警方用說像外勞盤查身分
: 結果反抗被告妨害公務,後來怎樣判就不知道了。
: http://city.udn.com/54532/3023011
: 以後不想被盤查,那就可以拒絕盤查理由並提出異議,警方這時要開
: 異議三聯單給你,這是日後訴願和打官司會用到的。
: 如果警方編理由還是硬要帶你回分局,不要抵抗,抵抗很有可能會犯
: 妨礙公務。雖然最後面有可能無罪,但出庭就夠你受的了。
本魯試著從客觀的角度來分析看看。
第一,戴著高度影射意涵的面具在總统出現
的場合,應已具備『合理性懷疑』的要
件,若此時施以『盤查』的行政處分,相信
大家不會有什麼意見。
第二,當下不配合盤查,還跑給警察追,若
是各位,不會覺得是否有犯罪情事的可能
嗎?當場提升為具有『相當性理由』,且有
舉證的可能,此時是可以施以『逮捕』的強
制處分。
最後,希望大家先不要泛政治化,可能有人
會說,只是戴著可疑面具跑來跑去而已,又
沒怎樣。那試問,如果真的怎麽樣了呢?
至於執法行為是否有符合比例原則,因不在
現場,沒辦法加以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