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10-31 15:09:35※ 引述《mathbug (1895)》之銘言:
: 1. 前進新台灣說: 官員說 不知去向
: 2. 我Google查新聞 今天完全沒有官方新聞說明
: 可是今天已經是十月底了耶
: 衛福部有說明嗎?還是被河蟹掉了
這是屏東衛生局承辦的說法
蔡青蓉說,在十月九日晚上八點多,收到來自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科長蘇秀琴的電子郵件
,要前去頂新公司稽查越南進口油脂,她立刻打電話給屏東廠長曾啟明,要他準備相關資
料。
奇怪,都要稽查人家,怎麼會要人家先準備好資料? 這點吱吱覺得合邏輯?
因為電子郵件內有相關表單,要提供給頂新複查確認,於是她將電子郵件全數列印出來,
以傳真的方式傳給頂新,但同時她也將電子信件的頁面以及內部文件列印出來,她從列表
機拿起紙後,由於表單在最上面,她並未加以確認,就全數一起傳出去。
應該是現場稽核了以後,才拿相關從外交部或是其他單位拿到的表單資料給頂新現場提供
以利對照吧,你還沒去現場前,就先把你手上的資料表單給對方,那對方要造假資料
不就很方便?!
她說,自己和曾啟明只有公事上稽查的來往,並沒有私交,自己是在十七號檢察官到衛生
局找她詢問,她才驚覺自己將電子郵件的頁面也傳出去,自己確實有疏忽。但她強調,自
己絕對遵守公務員的守則,不可能故意洩漏重要訊息出去。
所以依照承辦人的講法,在她們內部的公務員守則就是:
再高層下令要 稽查有問題或被檢舉人廠商前 要先電話通知對方準備資料
然後再順便在稽查傳真自己這邊的數據資料 給對方複查確認
難怪,老農檢舉n次黑油業者, 屏東縣衛生局都說 現場稽查後查無不法阿
你都來通知我了^^ 現場的東西還會有不法嗎
為什麼會有檢方認為有機密文件外流的情況,簡單來講 這文又不是發給味全的
味全手上會有 行政機關內部間自己互發的函文 本就是不正常的
其實問題不是文件是不是密級公文,而是行政機關自己內部的公文
你怎麼可以主動提供給廠商知悉 是你的上級機關要你轉發給業者嗎?
要的話 他自己副本給廠商就可以了
可見就是屏東縣早就習慣 通知並傳真廠商相關稽查作業的內部公文資料
可能連老翁的檢舉函搞不好 當初也都不小心一起給廠商呢^^
對阿 檢舉函又不是密級公文 給廠商拿到也是剛好而已嘛 是嗎
這樣吱吱都可以繼續包庇下去 大概是屏東縣比較有人情味吧
作者:
Soxx (Soxx)
2013-10-31 15:09:00樓下吃新竹貢丸
作者:
prog (感恩seafood)
2013-10-31 15:09:00蓋
作者:
obov (來噓蒼真)
2014-10-31 15:10:00...........................
作者:
twod758 (IamCatミ'_'ミ)
2014-10-31 15:10:00我猜我25樓 o'_'o
作者:
Qoo20811 (我沒有暱稱)
2014-10-31 15:10:0010樓被幹成obov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10-31 15:10:00都猜錯 罰你們跳樓
作者:
z010529 (˙_˙/)
2014-10-31 15:10:00obov和twod758起笑了
作者: IvarTsai (0.0) 2014-10-31 15:11:00
推 Qoo20811: 10樓被幹成obov推 Qoo20811: 10樓被幹成ob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4-10-31 15:11:00obov的死地諾斯還沒生效喔 (幹根本沒吃
作者:
BDG (畢帝姬)
2014-10-31 15:20:00作者: suzer (SUZER) 2014-10-31 15:23:00
腦補超兇.看看email原文好嗎
作者:
alan5 (小安)
2014-10-31 15:30:00"你怎麼可以主動提供給廠商知悉" 你講到重點了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4-10-31 15:31:00大概懂了
作者:
alan5 (小安)
2014-10-31 15:32:00要不然你以為他們怎麼辦事的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4-10-31 15:32:00該員要頂新提供油脂批量資料 附有表單要對方填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4-10-31 15:33:00然後傳真的時候把底下衛生署的東西全部丟給頂新
我想一個衛生科科長 事務官只要不是遇到奧客kmt首長應該是不會怕一個屏東縣長的 所以會洩漏會是因為誰?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4-10-31 15:36:00跟頂新要資料後再跟IFI系統核對 有差異後再詢問
如果是常態的話 我想屏東幾十年來的公務員官商勾結大概也不是一個DPP縣長下台就能解決 前面幾十年累積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4-10-31 15:37:00如果她說的是真的 那真是夠蠢了...
樓上的 你別說蠢了 全台灣公務員大部分都這麼做你自己去問問認識的 不管是衛生 環保 還是消防的熟的話 通常多少都會放放水放多放少 沒事就沒事 有事就慘了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4-10-31 15:41:00不是 我的意思是 照字面上解釋來看署裡內部會議要拿頂新開刀 然後科員才要進行第一步就全部把老底放光 居然會說事後察覺不在意直接上報了阿幹 跟企業鬥法第一步就被賣 蠢到極致了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4-10-31 15:46:00
email內容都有了還可以做出這樣的結論
作者: iammei (...) 2014-10-31 16:12:00
公務員按法條辦事,全國企業都會都會被罰就那麼簡單有關係用關係,熟了什麼消息都會先通知,不然台灣怎麼會有那麼多環境,食安,消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