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KMT立委王育敏又在搞什麼? 

作者: bibidan (bibidan)   2014-10-31 21:15:12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qNGKJQ-IDg
8月這則新聞其實就有出來了,當初大家應該都不以為意吧!!
“加速修法”這四個簡單的字,我們會覺得這對兒童相關的法律不能等是吧?
那時也有人提出這是在剝奪孩子的童年等,買或不買決定在家長身上而不是小孩子吧。
事情如果那麼單純還好。
http://ppt.cc/jsFn
記者會妳在辦、法案妳在修、還有個兒福盟的董事職務
(旁邊的小孩可能還不知道以後要玩具一定要買沒得送)
王育敏可能只是個在舞台上的角色
我們來看看兒童福利聯盟好了,董事王育敏、董事長馮燕
而馮燕呢?不熟悉是吧~
來介紹一下
行政院馮燕政務委員(政委耶~)
經歷
民國79年- 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常務理事
民國86年- 國際社會福利協會中華民國總會理事
民國87年- 中華婦幼發展協會理事
民國88年- 臺北市敦安社會福利基金會董事
民國89年- 臺北市美麗人生教育基金會董事
民國91年-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暨研究所專任教授
民國91年-94年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 創系系主任
民國92年- 臺北市仁愛頤養園董事
民國94年-101年 國立臺灣大學 學務長
民國95年-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民國101年- 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理事
臺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理事長
國立臺灣大學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主任
民國102年8月- 行政院政務委員
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理事,這個單位應該很熟悉
(愛心郵票嗎?不准人家送玩具只准自己賣郵票。)
http://ppt.cc/vUsS
http://disp.cc/b/163-7ZsN
當行政和立法的朋友(可能會切割說不認識),共同在兒童福利聯盟這平台,到底是為了”
兒童”還是”兒童家長的X”,這些大家都可以思考看看。
好像還看不到甚麼利害關係吧?
馮燕老公,萬泰銀行總經理張立荃,長期以來是萬泰董事長盧正昕的重要夥伴,從永豐金
時代合作至今。
沒錯,很紅的永豐金!!(最近很常聽到)
而永豐金的…甚麼TDR啥的
人看過了,再來看看這法
這法有個特別的地方,居然把"超商"進行區隔
http://www.twfoodtrace.org.tw/news_detail.php?info_id=1271&serial=1
我不懂這標準在哪了?
還是這是要給"超商"切出一塊獨占送玩具的市場~
我目前只先注意到第28條,不知道是不是還有其他"速修"法條藏著
和妳有甚麼關係?還是要問問費~
※ 引述《highway61 (Time's a goon)》之銘言:
: 本魯今天邊吃飯邊滑手機時今天看到這新聞
: http://goo.gl/jPuzhf
: 想說欸?這不是之前開始一被質詢頂新事件後,五秒就宣告散會
: 而且被說是頂新門神就揚言要提告的KMT立委王育敏嗎?
: 因為好奇,想說這條令她不惜棄食安法於不顧
: 這麼積極去促修的到底是什麼法案
: 所以就查了一下食管法修法的內容
: 然後看到其中第二十八條,大意是說
: 「為了保護兒童 (阿不就兒少尖兵好棒棒)
: 以後只要是食品,都不得以贈送、或是加購玩具的方式作促銷」
: 所以.....以後買東西不能送玩具惹......
: 你。有。問。題。嗎。
: 那這樣食玩控魯宅怎麼辦?
: 我蛋黃哥點數集到一半怎麼辦?
: 我當工具人辛苦集點換來要送我女神的無嘴貓怎麼辦?
: 本魯已經夠魯了 也沒有妹幫我打發時間
: 現在你連我換個玩具的該死小確幸你都要管?
: 買東西不能送玩具就是保護兒童是哪來的腦殘邏輯?
: 沒有玩具那健達出奇蛋是出奇個屁喔 不就是普通空心巧克力球
: 堂堂一個立委 該修的法不修 任由人民吃餿水吃飼料
: 現在還開個記者會,修這一點意義也沒有的法是在幹嘛?
: 更不用提這人還被人懷疑護航特定黑心廠商。
: 一想到我繳的稅是給這樣的人,拎北就歸懶趴火!
作者: sakuraha (山積是人類的天性...)   2014-10-31 21:17:00
事實上就是M家 K家沒給錢吧
作者: orinoco (orinoco)   2014-10-31 21:20:00
意思是超商賣的高脂 高鹽 高糖食品裡其實沒脂 沒鹽 沒糖?不意外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10-31 21:21:00
你寫了一堆資料除了腦補以外還是看不到有啥特別怪以超商為例那篇新聞稿前後其實不通"該辦法並非僅限制超商集點促銷活動"係就「高脂、高鹽、高糖」食品廣告及促銷為全面性之規劃與..後面又說集點是不是要排除列管食品才合法 前面限制就比較廣
作者: Cityfrighten (中二魯叔)   2014-10-31 21:24:00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10-31 21:24:00
後面變成集點可能違反所以如果集點排除列管食物就合法
作者: wiork (我在工作~)   2014-10-31 21:25:00
我也看不懂,原則上是麥當勞不給玩具~?
作者: bibidan (bibidan)   2014-10-31 21:27:00
為什麼要特別拉出超商呢?
作者: MONKEYSON (Q桑)   2014-10-31 22:12:00
敦安是馬英九的基金會..馮燕不簡單喔
作者: jhc0723 (Embeded Funny)   2014-10-31 22:16:00
王是馮燕的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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