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Per (CPer)》之銘言:
: ※ 引述《kkman321 (風與葉擦身而過)》之銘言:
: : 什麼狗屁邏輯?
: : 如果底下公務人員因為有收賄故意洩密或者因為行政疏失把公文傳給頂新
: : 曹啟鴻就要說清楚講明白?靠夭哩,怎不想想曹啟鴻知不知情?
: : 如果不知情你要說曹啟鴻是門神、要如何如何的簡直就是政治計算
: : 不然吳志揚親自任命又親近的副縣長收賄,因為吳志揚不知情所以沒事
: : 整件事看下來就是一連串的疏失
: 我覺得是這樣子的
: 反正吱吱們也認為為屬下犯錯跟首長無關
: 我想蛆蛆們應該也是這樣認為的
: 那大家都不要雙重標準了
: 所有縣市首長都沒犯錯過 通通都是下屬的錯阿
: 馬19也沒犯錯過都是余文的錯
: 就算就算是他親自說出口的事
: 應該也是準備台詞的幕僚的錯
: 台灣政治人物其實都很善良正直
: 大家說好噗好~~
: : 中央公務人員沒有把公文列機密等級
: : 地方的稽查員又可能因為程度太爛以至於沒想到這文件應該不能直接傳出去
: : 當然啦,也不排除公務人員有收賄的嫌疑,所以故意把文件傳出去
: : 但是要說這種地方衛生局的文件,我敢說頂多到衛生局局長就簽結了
: : 你說要縣長負責?當然用高標準看,政治上難逃責任
: : 但是用國民黨的標準看,不知道、報紙沒寫不就沒事啦?
: : 現在只是看屏東縣要用哪一套標準而已
: : 不過還輪不到費鴻泰指責縣長是罪大惡極之人
: : 要說罪大惡極,就是指示下屬收賄最後又說不知道或者報紙沒寫的那些人
今天屏東縣衛生局洩漏稽查動向是確定的
稽查之前
上級傳公文要你去查人
你竟然告訴你要查的人你要去查他了
這符合常識???
還怪別人沒弄密件 笑死人
難道屏東縣衛生局都是腦X
連不該打草驚蛇這種事情也不知道???
不要騙了啦 擺明就是通風報信 懂?
也請吱吱不要再護航了好嗎??? 有夠噁心的
再來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一個問題
為何
頂新要把公文留存?
照理來講
頂新只要知情可以預先準備滅證即可
而滅證自然包括這篇公文
那他們為何不滅???????
我提一個假設
如果
頂新是"故意"留公文
想要留"把柄"呢?
用這個假設
往下推論
為何要留把柄???
因為頂新相信這個把柄可以在危急時刻
"威脅對方救他們性命"
這個"對方"
也就是洩密者 內鬼 門神
那...洩漏資訊的屏東縣政府裡面誰可能有這個"能力""救他們性命"呢?
一個小公務員????????
不可能吧
最少最少最少
也至少是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局長"以上
才有可能"有能力救他們性命"吧
這裡只是提供平常聰明過人超懂陰謀論的八卦鄉民一個思考方向
接下來就交給各位想像了
好啦
寫到這裡大概又有無恥護航吱吱在這怒噓了
沒關係 習慣了
你們無恥嘛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