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和14歲男學生開房間 30歲女師被判刑

作者: int1000 (小p)   2014-11-01 11:05:46

台北陳浩男」性侵少女認罪 法院判緩刑
http://ppt.cc/rbV4
所以台灣性侵該修法 這個案例明顯是男學生主動勾引
結果女老師被判刑 還要作牢 年齡變成性侵依據
最扯有些惡性重大性侵案 竟然和解認罪可緩刑免作牢
台灣司法量刑都是法官 爽要怎麼判就怎麼判只要在範內沒個標準比例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4-11-01 11:06:00
因為老師是成年人 有拒絕的機會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4-11-01 11:07:00
你可以去當優質法官,
作者: championtsai (公平 正義 救台灣)   2014-11-01 11:07:00
誰主動 只是量刑問題 不影響構成要件
作者: baboosh (大王椰)   2014-11-01 11:08:00
司法也是台灣下個要改革的老人院 一堆領薪水胡搞的老頭
作者: pitalvlu (pital)   2014-11-01 11:08:00
怎麼改都是看背景
作者: sayuki (sayuki)   2014-11-01 11:09:00
把持不住
作者: WalterbyJeff (Be the field)   2014-11-01 11:11:00
問題是構成要件的設定正確嗎?
作者: aprendes (隔絕)   2014-11-01 11:12:00
應該引進民法第83條的思維,擬制有性意思能力不用保護。
作者: chocho1981 (o(.```.)o)   2014-11-01 12:27:00
台灣被法律人害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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