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
食藥署發4封電郵查頂新 姜郁美籲蔡青蓉堅強面對司法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食藥署代理署長姜郁美2日召開記者會說明電郵給屏東縣政府
的4封公文的來龍去脈,她強調,第1封公文沒有加密,但不論
公文內容為何,公務員都應有保密原則,尤其事涉利害關係時,
更應該保密,未來也會檢討稽查作業的SOP及加強文件加密。
姜郁美表示,10月9日接獲外館電報證實豬油是飼料用,在當天
即停止受理對越南輸入牛油、豬油等食品查驗,晚間就發公文給
地方衛生局要求10日查核頂新公司及工廠,暫停越南進口油作業
、停止販賣、封存產品,一共發出4封電子郵件公文。
姜郁美說明,第1封電子郵件沒有加密,發出公文時間是下午5時48分,
傳給食藥署中區、南區區管中心,副本傳給彰化縣政府稽查員並確認已收到。
第2封電子郵件公文是晚上8時4分,因附件內容更改,傳給食藥署北區、中區
、南區區管中心及彰化縣政府,此封有加密。
第3封和第4封電子郵件公文發出時間分別是晚上8時48分和9時左右,因附件
內容更改,傳給食藥署北區、中區、南區區管中心及彰化縣政府,兩封皆有加密。
南區區管中心在晚上8時38分將第1封電子郵件公文傳給屏東縣衛生局科長及承辦員,
但是承辦員因沒有收到,於是在8時42分時再傳一次。至於第2、3、4封電子郵件公文,
姜郁美解釋,食藥署同仁查閱邊境資料後,有更新附件名單,但因為南區區管中心
認為這3封電子郵件公文都是附件更新,時間已晚,於是沒有再轉傳給屏東。
至於為何每封都傳給彰化縣政府衛生局,姜郁美特地澄清,屏東縣衛生局是配合調查,
而頂新公司總公司、所有營運資料及購買紀錄等都在彰化,因此才會傳過去。
姜郁美強調,在公務員服務法中,對所有公務上所知、承辦文件,尤其是涉及到
對業者有利害關係時,不論是哪種文件都應有保密原則,至於有沒有加密只是針對
個人,稽查員作業也有「稽查作業守則」規範,對於交辦的稽查案件,「該注意的要
注意、對內容也要保密」,經辦過的檢舉案也都要保密,更不用說重要性高的公文
就是要「馬上做」。
另外,姜郁美也表示,屏東縣衛生局稽查員蔡青蓉可能考量到隔天是雙十國慶
的連休假日,屏東廠可能會無負責人,但依規定查封油廠時,需有工廠人員在場,
因此才可能想說趕在放假前針對緊急交辦封油廠一事,先通知對方隔天將去查廠,
她並鼓勵蔡青蓉堅強面對司法調查,承諾未來也會檢討稽查作業的SOP
及加強文件加密。
http://ppt.cc/s1-6
備註:
10.9號就知道了 多吃幾天飼料油 小確幸~
噁油到底查完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