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誰是頂新門神?賴清德:看魏任誰的副總會

作者: umin (Turn!Turn!Turn!)   2014-11-04 00:47:33
※ 引述《kutkin ( )》之銘言:
: ※ 引述《DuDu (Doc)》之銘言:
: : 誰是頂新門神?賴清德:看魏任誰的副總會長
: : 自由時報
: : 衛福部追查頂新飼料油油源出現陰謀論,給彰
: : 化縣和屏東縣的公文附件「加密」不一樣,昨到台南輔選的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說,這一點
: : 政府要釐清說明。
: : 至於誰才是頂新的門神?台南市長賴清德昨指出:
: : 「看魏應充擔任過誰的競選後援會的副總會長,答案就不難看出。」
: : 「從地方開始贏回台灣!」民進黨中央助選團昨由蔡英文領軍,在台南麻豆代天府為賴清
: : 德和黨籍市議員候選人站台助選,授「出陣」戰旗造勢,並在麻豆市區車隊遊行掃街。
: : 賴清德說,為什麼衛福部寄給彰化縣和屏東縣追查頂新油源的公文形式不同,給的時間也
: : 不一樣,要求的標準也不一,「社會自有公斷」。
: : 賴清德表示,公文事件屏東縣政府該清查就要清查,該移送就移送,該懲處就懲處,但說
: : 屏東縣長曹啟鴻是頂新的門神就太沉重了,國人不會相信也不會接受。
: : 賴清德說:「頂新能發行TDR、入主台北一○一、買帝寶、搞土地開發等『全國性』利
: : 益,絕不是一個小小的屏東縣長就能撐腰。」他說,就事論事,不應該無限上綱到要一個
: : 地方縣市長去承擔所謂門神的責任。
: : http://ppt.cc/312e
: : 5.備註:
: : 白賊:說你門神就門神,還回嘴?!
: 「看魏應充擔任過誰的競選後援會的副總會長,答案就不難看出。」
: 我不知道馬吳到底是不是門神,
: 只是賴的發言會讓我想一個問題
: 政治人物跟廠商的分際還有責任是什麼。
: 是不是說 如果馬吳接受頂新的贊助,
: 如果之後頂新有不對的地方,就可以暗示都是馬吳在當門神
: 也就是說,只要你收了廠商的獻金 我就可以"推定"你有當門神
: 不論是否經過法院判決,認定有對價關係。
政治獻金有其規範,名為《政治獻金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20049
在規範內,無論是個人、營利事業與人民團體都能對擬參選人進行捐贈
但不是每一個捐贈者都能擔任候選人後援會的副總會長。
: 那綠營的如果有人收了獻金,是不是也要用同樣標準?
: 不過看起來不是喔,是要用政治生命保證他們的清白
同上,政治獻金一樣有規範,不是說收了就不對,前提是在規範內。
您沒有提到的是...2013年吳乃仁、洪奇昌是依背信罪被判刑
賴清德聲援的是「被判背信罪的吳乃仁、洪奇昌」;他們並沒有違反政治獻金法。
針對吳乃仁、洪奇昌的部份,名律師是這樣說的...
http://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ontent-80392-93688
『台糖售地案二審定讞後,本刊由公開資料發現台糖土地並非只租不售;名律師宋耀明
也分析,判決對台糖前董事長吳乃仁與前立委洪奇昌的背信認定,似乎還有商榷空間,
全案未來可能對公務員及國營事業員工的職務造成重大影響。』
2014年法院再審,判洪無罪,吳乃仁的部份,從3年10月,改判9個月。
理由之ㄧ為台糖將土地賣給原先承租的春龍公司,但台糖有「只租不賣」的慣例。
前因後果請參考台糖賣地案的頁面 http://goo.gl/zkx1PS
但是,當台糖賣土地時,吳乃仁已經不是台糖董事長了,且吳任內核定的底價,於售地前
便已失效...
林濁水亦曾投書媒體,提到2013年3月17日段宜康質詢當時台糖董事長的內容: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321/34901270/
『且看17日立法院段宜康和台糖董事長的詢答紀錄。
段:「這案子92年10月28日核定土地底價,它的底價有沒有期限?」胡:「半年,6個月
。」段:「所以這底價93年4月28日就失效,吳92年12月離開公司的董事長職位,(93年4
月28日)還沒有招標,核定的底價就失效,既然在93年9月公開招標,表示底價後來又有
效,請問,由誰批可?」胡:可能是總經理(魏巍)。段:4月28日失效後可不可以不延
續?胡:那是他(魏)選項之一。 』
『詢答清楚說明吳想賣地但並沒賣成,在93年9月招標賣地時,吳已沒權賣,有權的是魏,
假設賣地有罪,除非魏賣地是受吳威脅利誘身不由己,否則吳頂多是「未遂犯」...』
再者,前台南縣長蘇煥智在擔任前台糖資產管理處長劉柏誠的義務律師時,提過
台糖是有賣過土地的。
http://www.peoplenews.tw/news/55e0fe69-2573-4ded-90f7-e3068fff537d
『蘇煥智指出,再審法官質疑台糖對春龍開發「霧峰工業區」土地為何「轉租為售」,
事實上,台糖自行開發的「萬大工業區」就因「只租不售」牽扯出許多爭議,最後決議
「轉租為售」,春龍的「霧峰工業區」並非特例,只是政策的延續。』
: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6857
: 涉賤賣台糖地 吳乃仁、洪奇昌遭判刑
: 潘忠豪及其母親長期資助洪奇昌政治獻金,從九十一年六月到九十四年十月間
: ,就支付了一千四百八十萬元。九十二年間,潘忠豪透過洪奇昌,
: 向同屬民進黨新潮流系的台糖董事長吳乃仁遊說,
: 希望能將台中霧峰、外埔、台中西屯、彰化鹿港等多筆土地,「轉租為賣」給春龍公司。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324/180901.htm
: 吳乃仁、洪奇昌將入監 賴清德泣:用政治生命保證清白
: 「我也願意用我的政治生命,來保證他們的清白」
: 可是面對明確的屏東縣府疏失,這種推定論就不適用囉
: "公文事件屏東縣政府該清查就要清查,該移送就移送,該懲處就懲處"
: 這時候就要按照法律程序,勿枉勿縱,不可以"推定"曹啟鴻是門神
: 事情是死的,可是角色是活的,今天你幫一個人開脫,以後就要用一樣標準而已。
前面您提了兩段的政治獻金,這邊...切入「疏失」的主題?
賴清德說的內容有問題嗎?麻煩相信屏東縣府能有以下功能的鄉民舉一下手好不好...
『賴清德表示,公文事件屏東縣政府該清查就要清查,該移送就移送,該懲處就懲處,
但說屏東縣長曹啟鴻是頂新的門神就太沉重了,國人不會相信也不會接受。
賴清德說:「頂新能發行TDR、入主台北一○一、買帝寶、搞土地開發等『全國性』利
益,絕不是一個小小的屏東縣長就能撐腰。」他說,就事論事,不應該無限上綱到要一個
地方縣市長去承擔所謂門神的責任。』
況且,寄給彰化與屏東的公文一個有機密,一個沒機密,好像也不是我們想的這麼簡單
可參考這位「前公務員」的分享~
https://www.facebook.com/momoge/posts/10204330325712165
況且,假使稽查員有疏失(目前尚未被判定有罪),便要縣長負責的話,
那麼這篇推文堆寫的是不是也有一點道理?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4890611.A.5B7.html
有些歷史過往可參考這篇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3334
這邊有鄉民做的新聞整理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14909623.A.75B.html
作者: jun1981   2014-11-04 00:48:00
收十億當作政治獻金的那位呢
作者: kutkin ( )   2014-11-04 00:49:00
拿一堆綠營的說法來幫洪吳辯護我想我跟您的討論應該是不會有交集的。洪奇昌只是基於無罪推定 無法證明有對價關係所以能夠倖免牢獄吳乃仁不是董事長這個是他的詭辯基本上後任的除非是跟前任關係很差很差....前任怎麼批 後任就怎麼執行而已反正這個案子就是洪吳一直打說 我沒對價 我沒掌控而以目前的法律來說 的確這點對政治人物很有利除了某人會被用實質影響力追殺而已對價關係有點像是除非你證明 對方收錢辦事否則只要時間.對象有落差 檢察官都是打輸的多http://goo.gl/f9iRnI 收廠商3千萬 張花冠判無罪http://goo.gl/RgMNlN 璟美案 蘇治芬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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