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一堆綠營的說法來幫洪吳辯護我想我跟您的討論應該是不會有交集的。洪奇昌只是基於無罪推定 無法證明有對價關係所以能夠倖免牢獄吳乃仁不是董事長這個是他的詭辯基本上後任的除非是跟前任關係很差很差....前任怎麼批 後任就怎麼執行而已反正這個案子就是洪吳一直打說 我沒對價 我沒掌控而以目前的法律來說 的確這點對政治人物很有利除了某人會被用實質影響力追殺而已對價關係有點像是除非你證明 對方收錢辦事否則只要時間.對象有落差 檢察官都是打輸的多
http://goo.gl/f9iRnI 收廠商3千萬 張花冠判無罪
http://goo.gl/RgMNlN 璟美案 蘇治芬無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