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朝野協商

作者: Ratalie (Ratalie)   2014-11-04 14:39:19
田秋堇立委國會辦公室
http://goo.gl/uoWSJI
拼裝肉、散裝食材有法管!
食安不能出張嘴,請國民黨勿阻撓併案審查食安法第25條!
重組肉大廠捲入餿水油風波,大家才驚覺,
十年前轟動一時的「拼裝牛肉」依然存在,
而且可能更加泛濫。
大家憂心討論之際,想要援引法律來規範,卻發現於法無據!
事實上解決之道,
就在田秋堇委員於上週五被國民黨委員一致舉手否決的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草案之中!
餐廳供應的飯菜、雜貨店稱斤論兩販售的五穀雜糧、
甚至是一盒盒的雞蛋,由於全屬散裝食品,
在法律上是由食安法第25條規範,
而這波食安修法中,
只有田秋堇委員的版本提出了第25條條文的修改!
田委員原本早已按立法程序提出修法草案,
但之後又接到各界陳情,
表示食安問題最難管理、又對消費者影響極大的散裝食品,
也就是食安法第25條並未被提出修法, 對消費者權益影響甚鉅 。
10月6日田委員於是緊急送出第二個版本的食安法修法草案。
按照立法院程序,原本可於上週五在院會中通過併案,
一起進入王金平院長主持的食安法朝野協商,一起被討論。
不料,卻在當天遭國民黨委員不分青紅皂白舉手否決,
造成本次修法無法修改食安法第25條。
國民黨委員當然不是不關心食安,
就在表決之後,國民黨團隨即召開了記者會,
譴責重組肉,揚言修法重罰,
卻不知,他們自己剛剛才阻擋了食安法第25條的修法,
也阻斷了他們所宣稱的、要重罰解決「重組肉」
標示不實的問題。
大選將近,選情告急之下的焦慮心情可以理解,
但我們希望不要急著分藍綠,而忘了食安,
請國民黨給食安多一點機會,
不要阻撓併案審查食安法第25條!
讓人民的食安和健康,可以獲得更多的保障!
※ 引述《Ratalie (Ratalie)》之銘言:
: 田秋堇立委國會辦公室
: http://goo.gl/uoWSJI
: 今天下午三點,
: 王金平院長第一次主持“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朝野協商,
: 昨天衛環委員會輪值主席王育敏已經說,
: 希望後天禮拜五可以三讀通過。
: 事實上,
: 還有19條重要的條文都還沒有達成共識,
: 被保留的條文,
: 都是討論了幾天幾夜還沒共識、充滿了各種不同角度的爭論,
: 魔鬼藏在細節裡,
: 其中的楣楣角角,十分複雜,
: 甚至牽涉到過去衛福部為廠商所開的後門,
: 我們都要一個一個找出來,再一個一個把它關起來!
: 這其中的論戰都是炮火隆隆、攻防不斷的,
: 怎麼可能後天星期五就能三讀通過?
: 我不懂,這樣不斷給社會錯誤的訊息,
: 到底對修食管法有什麼幫助?
: 難不成,只是想為未來的藍綠對決埋下伏筆?
: 說不能迅速通過,
: 都是民進黨的委員不斷發言、不斷討論的錯?
: 今天的朝野協商,
: 針對大統長基案18.5億不法利得被刑事判決3800萬”沖掉”的問題,
: 法務部和司法院還是意見相左、爭持不下,
: 擔任過法官的吳秉叡和司法院看法一致,
: 如果取消了法人的罰金刑(法人除罪化),
: 現在所有偵查中的食安案件,黑心廠商的公司全部都會免訴,
: 法院審理中的黑心廠商公司,全部都不受理,
: 意思是,好不容易檢察官已經起訴,法院也開始審理了,
: 全部都要停下來、不算數,
: 這種立法,人民可以接受嗎?
: 但討論到五點半,還是有許多執政黨的立委接受法務部的看法。
: 今天的討論,最後沒有定論,
: 這個問題,下星期三下午三點,還要繼續朝野協商,
: 但是對我而言有一個很大的意義,
: 不論司法院、法務部或藍綠立委,
: 都認定不法利得放在食管法裡面,
: 是有必要的。
: 這是我在去年五月修食管法的時候,
: 不斷要求將不法利得放進食管法裡面,
: “強迫”衛福部要對黑心廠商課不法利得,
: 本來衛福部不斷反對,
: 說根據行政罰法第18條,一樣可以課不法利得,
: 我發言要求衛福部說明,
: 衛福部(包括過去的衛生署),
: 什麼時候課過黑心廠商的不法利得?
: 官員面面相覷,
: 答案是:一件也沒有!
: 所以我強力要求邱文達部長,
: 不法利得放在行政罰法第18條,
: 衛福部的官員就覺得”事不關己”,
: 根本不會想要去引用,
: 或許有人曾經想要引用,
: 但受到壓力,不敢引用,
: 不過一旦放在食管法裡面,
: 衛福部的官員就無法逃避。
: 受到壓力的時候,也可以對上級長官說,
: 在食管法裡就是有這一條,我不執行都不行。
: 這對正派的官員也是一種保護。
: 論辯到最後,
: 衛福部終於同意不法利得入食管法。
: 現在問題是,
: 怎麼樣讓不法利得真正課得到?
: 許多學者認為,不需要冒著”法人除罪化”的風險,
: 一樣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 所以民進黨今天提案,
: 在食管法第44條條文中排除行政罰法第18條的規定,
: 以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精神,
: 加上49條之2的修正,
: 來解決這個問題。
: (看起來有點複雜吧,我也是聽了很久,
:  又不斷請教學者專家,才弄懂其中來龍去脈)
: 總而言之,
: 我認為,不顧司法院的意見,是非常危險的事情,
: 若按法務部所支持的行政院版本通過的話,
: 到時候就會演變成無法收拾的亂象:
: 就是法務部的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没收法人的不法所得,
: 但是因為法人已經除罪化,
: 無從判定其所得是否為”不法”所得,
: 法官只好駁回檢察官的聲請,
: 結論是,這個沒收規定將形同虛設!
: 所以我才認為,寧可在立法院內多花時間,詳細討論,
: 找出可以周全解決的方案,
: 不要趕工式的倉促立法,
: 只為了在政治上可以向人民宣傳,
: 我們很迅速、有效率地的在立法,
: 結果食安問題沒有解決,
: 反而造成另一場法律戰火,
: 而且保證烽火連天,永無寧日,
: 那就真的十分罪過了。
: ※ 引述《jhc0723 (Embeded Funny)》之銘言:
: : 田秋堇立委國會辦公室
: : http://goo.gl/uoWSJI
: : 今天從下午四點進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朝野協商,
: : 一直到晚上七點半,
: : 原來被保留的條文還是繼續保留!
: : 接下來,星期三的協商由王院長主持。
: : 為解決大統長基案18.5億不法利得被3800萬刑事罰金“沖”掉、
: : 所謂“一罪不二罰”的問題,
: : 食管法第49條,法務部主張 “法人除罪化”,
: : 司法院一直不能接受。
: : 王育敏擔任主席,支持法務部的看法,
: : 甚至最後差點做成結論,
: : 就是司法院已經接受法務部的看法。
: : 到後來,我只好請司法院的廳長站到詢答台的麥克風前,
: : 把話再說清楚,
: : 她說到後來,連“紊亂司法體制”的話都說出來了 。
: : 我說,既然司法院跟法務部的意見還是不同, 那就繼續保留吧!
: : 但既然如此,在場的人也不可以隨便對外放話說,
: : 是在野黨杯葛所以今天才一事無成、沒有通過任何條文……
: : 因為國民黨一直急著在11月29日投票前三讀通過食管法,
: : 所以只要我們認真、仔細討論條文,
: : 就有人跳腳、對外放話罵我們杯葛、拖延修法,真的很過分!
: : 最過分的是,他們竟然把食管法當成………政治止血ok繃,
: : 人民受這麼大的傷害,好不容易才換到一次修法的機會。
: : 我真的不懂到底在趕什麼
: : (草率、趕工式的修法,怎麼可能修出週全的法律?)
: : 後來,我才明白,原來他們趕著在11/29投票前,
: : 向人民說“我們很有效率的通過了食管法,
: : 而民進黨在修法過程中還是處處搗亂”。
: : 真是好扯!
: : ============================================
: : 一罪不能兩罰 所以先找罰款輕的來繳就脫身了
作者: mvpdirk712 (Lumia 5566)   2014-11-04 14:42:00
幫高調
作者: reaturn (廿年後回頭看台灣)   2014-11-04 14:45:00
國民黨沒有擋或是沒有弄國民黨版的食安法才是新聞…
作者: lovelatin (朋友)   2014-11-04 14:46:00
KMT不倒,台灣不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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