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頭看看這個:
https://www.facebook.com/tuanyikang/posts/239922392879727
重點在 「口中敢說出若竊聽就下台的人,為什麼黑心A錢已證據確鑿卻不下台?」
補上全文
段宜康
4月15日 ·
蔡正元當上中影董事長後,官司吃了不少。
2006年蔡委員成立「青年領航基金會籌備處」;後來接掌中影,就叫中影出了310萬,連
同蔡正元本人、遠雄基金會共6個捐助人,向青輔會提出申請。這個成立基金會的案子,
因為補件程序繁瑣,拖到蔡董被迫離開中影,也還沒通過。
丟了董事長,申請案也從青輔會撤了。照理這310該還給中影;但蔡委員行事異於常人,
竟以自己為唯一捐助人,再向青輔會遞件成立基金會,然後把中影這310萬「捐」給他掌
握的基金會。
當然挨告!
2011年士林地方法院以侵佔罪判了蔡正元一年有期徒刑。
有趣的是,蔡上訴到高院後;中影公司居然撒告了!
其中緣故,小弟不敢妄自猜測。
大家還記得蔡正元在中影董事長任內成立「中影建設公司籌備處」,由他自己擔任董事長
。中影將2800萬存入「籌備處蔡正元」戶頭,作為籌備經費。
蔡董下台,郭台強郭董上台。董事會決議停止籌設「中影建設公司」,並要求蔡正元歸還
戶頭內剩餘的770餘萬。
依常理來說,不屬於自己的錢,不就該還錢嗎?
可蔡委員的處理方式,異於常人。
他把這770萬從籌備處戸頭領出,存入他的私人帳戶。
當然挨告!
一審又因業務侵佔被判了一年十個月。
但後來竟還是無罪定讞啦!
這兩個案子最後蔡委員在法律上都沒事;
但我們都可看到他的處事,實在異於常人。
咦,這樣沒駡到他;會不會就不告我了?
正元兄:
為了方便你告我,需要我補一句難聽的話,別客套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