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agato (長門)
2014-11-05 13:55:32開賓士撞死女牙醫 男瞞牙醫身分喊窮
自由時報 – 2014年11月5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今年4月間,35歲李姓牙醫開賓士休旅車在市區飆速
,撞死違規穿越中央分隔島的68歲馬姓女牙醫,騎在慢車道的雙載黃姓及陳姓女子也遭波
及受輕重傷,馬女家屬求償超過千萬元,李男喊窮說「沒錢」,台北地檢署考量他未與被
害人和解,昨依過失致死及過失傷害罪將他起訴。
據悉,李男事發後刻意隱瞞牙醫身分,直到首次出庭時,遲到超過半小時,檢察官當庭訓
斥:「你是我當檢察官以來,第一個開車撞死人、出庭還敢遲到的被告!」李男這才透露
因看診延誤出庭。
本案李男與馬女均是牙醫,馬女丈夫鄭文韶也在牙醫界赫赫有名,曾任長庚醫院牙科主任
、中華民國齒顎矯正學會理事長等。
檢方勘查李男的行車紀錄器畫面,以秒數比對車輛行經的兩點距離,換算出他肇事前時速
超過79.2公里,而肇事路段市區限速40公里,至少超速39.2公里。
李男昨天受訪表示,當時車速約60幾公里,沒有檢察官推算的那麼快,是馬女違規穿越馬
路在先,才造成後續波及2名雙載騎士受傷,馬女與他都涉有過失。
他說,對賠償2名傷者的金額,應由法院裁定較公允;且馬女家屬事發後聲請假扣押他的
財產,目前名下已被扣押300萬元,馬女家屬求償2400萬元,實在無法接受。
http://0rz.tw/W31sy
作者:
kutkin ( )
2014-11-05 13:56:002400萬是不可能的,
作者: esho (風沙星辰) 2014-11-05 13:56:00
所以是同業相殘囉
作者:
apa9394 (委員長老虎)
2014-11-05 13:56:00我是真的沒錢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4-11-05 13:56:00抓去關!!!
作者:
cashliu (QQ)
2014-11-05 13:57:00會開賓士不會買保險喔
作者: YJM1106 (YM) 2014-11-05 13:57:00
標題風向死者為大 風向正確
作者: deceaseslash 2014-11-05 13:57:00
看診賺錢比較重要,撞死別人不算什麼?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4-11-05 13:57:00牙醫一個月最少三十萬 喊窮
作者:
balakuo (...)
2014-11-05 13:58:002400萬大概六年就回來了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4-11-05 13:58:00撞死68歲馬姓女牙醫
作者: drigo 2014-11-05 13:59:00
2400萬賠下去, 搞不好會更用力賺錢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11-05 14:00:00這檢察官是菜鳥嗎?
作者:
taot917 (每天一點新鮮)
2014-11-05 14:00:00穿過中央分隔島對三寶來說不犯罪
作者:
uligo (我最用功了NN )
2014-11-05 14:03:00你可以罰他超速 但是違規穿越才是主要原因吧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11-05 14:05:00
反正不爽家屬開的賠償金太高 就法院裁定根據過失比例來賠償
作者:
b6byc (oopp)
2014-11-05 14:08:00違規穿越中央分隔島的68歲馬姓女牙醫 <---三寶,奇怪,有人想找死,還得賠錢給他? 真不愧是鬼島.
作者:
kininan (奇尼)
2014-11-05 14:11:00最好牙醫會沒錢..
作者:
gll (手還真他媽的機歪~~)
2014-11-05 14:11:00昨天晚上也差點撞到一個穿越分隔島的人 這種根本不用賠 掯
作者:
Insania (余の顔見忘れたか)
2014-11-05 14:12:002400萬這鐵定要上法院的阿 死掉的家屬喊這價格也太誇張
作者: happywolf (狼仔) 2014-11-05 14:14:00
有錢不代表要無條件接受被坑
牙醫很清楚知道牙醫賺多少.. 牙醫>=醫美>>>>>其他科
作者:
hooniya (hooniya)
2014-11-05 15:05:00牙醫2400萬也要不吃不喝逃漏稅至少十年好不好
作者:
jojochen (人言而無信就是兆玄)
2014-11-05 15:24:00噗 牙醫撞牙醫 台灣牙醫這麼氾濫喔
作者: forever23 2014-11-05 15:42:00
應該先去查查看是不是有仇吧= =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4-11-05 15:43:00同樣是牙醫 才能知道下手輕重...
作者: apjj (shadow77) 2014-11-05 15:44:00
牙醫有沒有錢不是重點吧?重點是再有路權撞死人還要賠錢吧?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愛飛翔) 2014-11-05 15:51:00
被撞不意外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4-11-05 15:53:00
牙醫撞牙醫
作者: frankexs (kn) 2014-11-05 15:59:00
三寶的問題比較大吧
作者: AngelMAyCry (猛毒天蠍) 2014-11-05 16:24:00
事故責任劃分是路權優先,違規在後,但大多還是開車的會背較多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