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9046718.shtml
李惠仁條款?民間發布疫情擬罰15萬
兩年半前,導演李惠仁公布「不能戳的秘密」揭露台灣雞隻早有高病原禽流感疫情,卻被
防檢局隱匿;發布後半年,防檢局首次對外公布國內出現高病原禽流感,然因專家意見對
高病原的定義紛歧,最後修正認定標準,前防檢局長許天來也為此下台。但未來像李惠仁
這樣私自發布疫情,將可依法罰鍰最高15萬元。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明天將審查「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修正草案,其中第12條之2規定,
將來動物傳染病發布,必須由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指定」具實驗室能力試驗證明之機關、
學術研究機構確定,才能公開疫情;違者將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
動物社會研究會傍晚緊急發布新聞稿指出,此修法為「李惠仁條款」,恐成為政府隱匿疫
情的利器,呼籲停止修法;防檢局副局長施泰華則指出,修法是比照人醫的傳染病條例以
及氣象法規,避免民眾私自發布疫情有損經濟或進出口貿易,並非針對李惠仁、也不是李
惠仁條款,他強調:「公家機關絕對不會隱匿疫情,請相信防檢局」。
5.備註:
「公家機關絕對不會隱匿疫情,請相信防檢局」
嗯....